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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费维权者挽回数百万 底线:不许闹讲法律

2017年03月17日 10:27 | 作者:郭毅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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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新

最近几年,王积英帮助群众消费维权名声在外,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电视中有影、网上有点评。北京、广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辽宁等地不少消费者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王积英,寻求帮助。王积英义务为他们提供了一百多次法律帮助。在很多消费维权过程中,王积英都是通过微信、手机通话、短信、邮箱等方式了解案情,帮助消费者写材料,找出问题,教他们如何收集证据,并提供法律依据,指导消费者自己上阵维权。

河南消费者陈媛媛在一家美容院美体时,吃了店家卖的减肥食品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陈媛媛找到店家讨说法,店家强势,拒不退货。陈媛媛通过互联网联系到王积英,请求帮助。王积英通过电话了解案情后,用微信、邮箱指导她维权,并为她写材料,提供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3个多月后,陈媛媛终于把减肥食品退了,挽回损失1800多元。

河北和内蒙古的两名大学生因陷入校园贷陷阱,被学校勒令回家。两名大学生的家长一筹莫展,通过他人介绍找到王积英。王积英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先是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后又找到媒体揭露校园贷涉嫌诈骗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后,既让学校收回不让孩子上学的决定,又促使学校报案,公安机关介入。一场由校园贷引发的学生停学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当人们津津乐道、大谈特谈消费维权的经验和成果时,王积英却一反常理,提出一个消费维权的全新理念。对于这个理念,王积英引用了《孙子兵法》中的一句话,“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他说,这才是消费维权的真谛。也就是说:再好的维权都不如不发生维权。因为,维权就要产生成本,人力、财力,耗时、耗物、耗神。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倒不如明白消费、理智消费,预防为主、防范在先。

王积英宣传“明白消费,理性维权”的消费维权理念,先后在报纸上发表了《一名维权监督员对“潜规则”有话要说》《春节消费警示与维权全攻略》《一名义务维权监督员的谏言》等数万字的文章。他说:让消费者在消费前掌握维权知识,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不上当,才是真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智消费,理性维权,不发生被侵权,才是消费维权的真谛。

几十年的消费维权经历,王积英感慨万千。盲目消费,违法经营,消费者和经营者构成了消费维权的一对冤家。都说消费易,是上帝;维权难,似孙子。然而,在王积英看来,不少消费维权纠纷都是盲目消费自酿苦果、诱导销售自作自受。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商家经营者诚信销售、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越来越好,消费维权难的问题正在破解。消费者只要有确凿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消费维权已不再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得到切实保障。

“合情、合理、合法、和谐”是王积英的消费维权理念,是他为群众消费维权百战百胜的“法宝”。

编辑:梁霄

关键词:义务 消费 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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