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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发文禁止教师从事“微商” 仍处在自查阶段
晋江英峰小学教职工签署不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承诺书。图/晋江龙湖镇教育委员会
一纸红头文件,搅动福建晋江教育界,也引发全国性关注。
3月21日,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印发文件,禁止全市范围内包括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在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各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同时开通家长举报热线。在文件中,晋江市教育局将这一政策的动机,解释为部分教师从事“微商”,已“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文件下发十天,执行却不乐观。昨日,晋江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目前尚未接到举报线索,也没有处理一名在职教师。其表示,教师从事“微商”,取证及认定都是难题,目前仍停留在“自查”阶段,对没有自行整改的,将由纪检部门介入。
编辑:梁霄
关键词:福建 晋江 教师 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