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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发文禁止教师从事“微商” 仍处在自查阶段

2017年03月31日 09:31 | 作者:王煜 左燕燕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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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商” 教师需签《承诺书》

2017年3月下旬开始,一场名为“教师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自查自纠会议”的活动,陆续在福建晋江境内多所学校开展。会议内容包括“学习相关文件”,并签署《承诺书》。

以晋江市池店中心小学为例,该校教师公开承诺,“拒绝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这场活动,源起晋江市教育局印发的一份文件。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称,因“有群众反映”,晋江教育系统中,有“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导致“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

据此,晋江市教育局要求下属各学校对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要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

上述文件中称,禁止从事“微商”等活动的对象,是包括在编及合同制身份在内的晋江全市教职员工,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者,将由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此外,教育局也将不定期对各学校执行情况展开督查。

晋江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下发通知的原因,系教师从事“微商”行为客观存在,加之家长投诉,因此要求学校通过自查自纠来进行整改。这名工作人员强调,上述通知属“内部文件”,“主要是给教师确立一个导向,专心教学,而不是为了处罚教师。”

尚未有教师受到处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晋江市教育局出具的文件中,附有举报热线。昨日,新京报记者拨打这一电话,对方自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其表示,尽管开通举报已有10天,但目前尚未接到一条举报线索,也没有处理一名在职教师。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对从事教师“微商”行为的认定及取证,均存在困难。“如果只是在朋友圈发了商品信息,没有具体交易,就很难确认。” 其表示,如果接到家长举报,教育局将进行调查核实,除了相关证据外,还需教师本人承认,并有证人证明等完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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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受访者供图

晋江市教育局另一名工作人员称,文件打击的,主要是部分教师“利用工作的影响力”,向学生或者家长推销产品,导致“买还是不买都很被动”。对于涉事教师这样的行为,家长应做好证据留存,同时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新京报记者随机采访了晋江市境内数所学校,多名教职员工称,在接到教育局文件后,即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并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学习。而曾经参与“微商”的教师,多为新近工作的年轻教师,在文件下发后,已自行删除相关图文信息。除此之外,学校方面尚未有进一步行动。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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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建 晋江 教师 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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