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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大陆新增6省区市事业单位开放台湾居民就业试点

2017年05月11日 14:36 | 作者:李寒芳 刘欢 齐湘辉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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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李寒芳刘欢齐湘辉)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扩大台胞在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地域,决定在已开放福建、江苏、天津、上海、浙江、湖北6省市基础上,新增北京、河北、山东、广东、广西、海南6省区市为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地区。台湾居民可在试点地区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就业。

他表示,多年来,大陆方面积极推动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推出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无论两岸关系风云如何变幻,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始终是我们发展两岸关系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随着两岸人员往来进一步密切,不少台湾朋友对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便利化等有许多新的期待和要求。大陆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陆续公布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陆铁路和民航部门宣布改造自助服务设备,实现台胞自助购、取票和值机。为便利台胞在大陆出行,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优化调整铁路售票系统,加装改造自助售取票机等措施,已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南、福建等地火车站推出台胞自助购、取票服务。中国民用航空局表示,经过前期准备,大陆各大机场近800台自助购票设备已支持手工输入台胞证购票,近1700台自助值机设备自动识读台胞证的改造工作也在加紧推进,预计年内可实现台胞自助值机。

——教育部等部门修改完善台湾学生在大陆学习的有关规定。为解决台生在大陆高校就读和毕业后就业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去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修订了普通高校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规定,规范招生、教学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台生合法权益。明确要求招收台生的高校应为台生注册学籍、建立档案,解决台生毕业后留在大陆工作时的档案管理和使用问题。同时,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新的港澳台侨学生联招考试大纲,使考试内容更科学。

——开放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过去,在大陆的台湾学者希望申报国家级基金项目,获得项目资金等支持,但囿于非大陆居民身份而无法申请。随着两岸科技交流交往日渐频繁,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表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已陆续向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开放。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表示,还将向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涵盖26个一级学科,教育学等三个单列学科各类项目同步受理申请。

——司法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将由现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扩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允许已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且该代表机构已成立满3年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其代表机构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与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允许上述省市的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台湾地区法律的咨询服务。

安峰山还介绍说,为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大陆就业创业,国台办去年出台有关规定,指导各地从创业启动资金、融资、办公场所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截至2016年底,大陆53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共入驻或服务台资企业近1200家,吸引超过6000名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17000多名台湾青年参加基地或示范点组织的各类实习就业、创业创新交流活动。

安峰山表示,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展现出,大陆欢迎更多台湾同胞参与到两岸交流中来,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实现抱负的舞台,这是“两岸一家亲”理念的生动体现。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将根据台胞实际需求,出台更多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政策措施。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大陆 台湾 开放 居民 就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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