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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进军“校园贷”能否终结“裸条”乱象?

2017年05月26日 09:4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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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图高利息收入 重在履行社会责任

建行广东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王磊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助力青年学生成长是他们建立校园金融平台的核心思想,而校园贷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服务产品。“银行其实不会依仗这项业务赚取大量利息收入,更多的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和助力学生成长”。

面对舆论场对“校园贷”业务提出应该完全扼杀的看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则认为,首先应该正视学生群体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此外更要注重学生的财商教育。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的在校大学生也已超过3700万人。2016年,我国的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已达4524亿元。当学生的超高消费压力为其带来安全隐患时,学校和政府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堵歪门开正道,是在资金提供方面为学生提供的一层保护屏障,但仅靠这一方式依旧属于“孤军奋战”。

高校教师建议:设立四级校园贷管理机制

针对大学生借贷消费行为进行深入采访时,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不少学生将借贷来的钱用于谈恋爱、玩游戏、购买较贵重的物品等,仅有少数学生表示接触不良“校园贷”的原因是为了创业资金周转。

多数同学表示,由于害怕父母指责自己乱消费、高消费,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再向父母要钱。而兼职挣钱不仅来钱慢,也较辛苦,于是选择了不良“校园贷”。

在畏惧“校园贷”的情况下,学生们又会向哪些渠道寻求资金?“还是会选择寻求父母的帮助。”大一学生小涛回答道。其实,当初“校园贷”业务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抓住了不少学生不愿向父母寻求资金帮助的心理。

淮海工学院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辅导员卞辉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仅仅依靠学生自己去认清校园贷、正确选用校园贷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需要我们高校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最好能以高校的身份来把正规校园贷规范化、制度化,从高校这一口径来帮助学生选择和办理校园贷,同时,为了厘清其中的多种责任关系,高校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与银行、家长、学生签订好相关的证明或协议,从而形成高校、银行、家长、学生的四级校园贷管理机制,以保证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和价值观,不仅是帮助青年建立合理的消费观念,也是敦促学生群体建立个人信用良好记录的观念。2009年,银监会发文叫停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正是因为学生群体使用信用卡透支现象严重,家长群体成为还款主力军而导致的。如果在政策规划上忽视这一点,那么开源之良举也会变成变相培养贷款不还的行为,在大学生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后,面对可能会到来的房贷、车贷等,也很可能埋下“老赖”的种子。

(文中学生均为化名)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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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 银行 校园贷 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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