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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行因机票超售无法登机 计划被搅损失如何赔?

2017年06月08日 11:21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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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否构成欺诈,法院认为,首先,法律上对超售行为未予明令禁止,民航总局在公开网站上对超售进行了介绍,对超售未作出明确的禁止,航空承运人基于市场竞争、运营成本、客源流失等考虑,对航班进行超售也符合国际航空业的售票惯例。其次,航空公司通过官网对旅客须知进行公示的方式,向旅客告知航班存在超售可能以及补偿方案,原告系从其他购票网站上进行购票,在购票时并未予以注意。本案中,航空公司未对原告明确告知航班存在超售,法院认为,航空公司未能有效掌握好涉案航班的机票预订情况,在订立合同时出现超售,从主观上而言更多是由于过分自信导致的过失,并非对包括原告在内的该航班所有购票人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事后航空公司也采取了为原告安排改乘航班的补救措施,与经营者欺诈的主观恶意性存在区别,故原告认为航空公司构成欺诈索要三倍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鉴于航空公司存在未尽告知义务的行为,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延误一天旅游行程而产生相关利益损失,综合考虑聂建辉夫妇延长候机、另行安排出行承受的舟车劳顿、经济支出以及航空公司因超售增加客源收益等情况,法院酌定航空公司赔偿两原告各人民币2500元。加上原告的酒店损失及部分交通费用损失,航空公司应向两原告各赔偿人民币3369元。

2016年4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航空公司赔偿聂建辉、顾佳琦各人民币3369元;驳回聂建辉、顾佳琦的其余诉讼请求。两名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不无当,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编辑:梁霄

关键词:出国 旅行 计划 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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