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从线上蔓延至线下:你会不会给别人“打赏”?

2017年06月23日 09:59 | 作者:齐志明 |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打赏”咋管?

“尽快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员,设定与其年龄、智力发展相当的金额门槛,超过部分不予承认”

不论是直接赏现金,还是先通过购买虚拟商品或货币再间接送给被赏者,打赏都是以一种新的支付形式出现。由于线上、线下的分离,让打赏暗藏资金风险,也存在很大的监管空白。

未成年人偷偷巨额打赏网络主播的例子时有发生。去年,一则“快手直播半个月打赏3万余元”的新闻,再次提醒人们,未经监督的网络打赏,将对家庭财富带来巨大损失。据报道,河南44岁务工者赵国辉银行卡密码被小儿子知道,结果半个月里,小儿子就花掉3万多元给主播买虚拟礼物。赵国辉为追回赏钱,掉进了诈骗网站。存款连续损失,让赵家陷入经济困境,不得不跟亲戚借钱渡过难关。

“打赏务必尽快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员,设定与其年龄、智力发展相当的金额门槛,超过部分不予承认。”刘俊海说,要激发监护人的职责,借助监控软件,管好孩子的网络行为。

为追求非法经济利益,一些人主动设置“索赏”“请赏”议程,除了靠色情、暴力等噱头吸引眼球,还有制造谎言博取同情心以求“赞赏”。例如2015年8月,天津港发生爆炸事故,一位杨姓女孩就在网上编造了自己父亲是爆炸受害者的新闻,得到很多网民的同情、“打赏”,据央视新闻报道,共有3000余名网友使用微博“打赏”功能为杨某某捐款,总金额9.6万元。

据去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不管是主播还是围观直播的人,直播平台都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其进行实名认证。但一些人使用“马甲”瞒天过海,“私自注册”“高额打赏”的案例时有发生。这说明监管还需再精细,配套相应的实操准则,比如打赏前应设置更多的确认程序,一旦发生过度赠与行为,法律上应允许监护人要求“平台撤销”。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系副教授刘聪慧认为,“打赏”显然对被打赏者是有鼓励作用的,甚至通过这种方式还能准确把握消费者的心理以及市场的需求。但也可能使得打赏者和被打赏者关注的要点从商品本身转向周围次要的东西,从而忽略了商品本身。

南京某事业单位员工宋女士就有过这样的“打赏焦虑”。据宋女士透露,前一阵她在德基南京大牌档吃饭,看到服务员袖臂上有打赏二维码,对方服务很热情,“我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但当时转念一想,万一我没给他打赏,他的服务不尽心怎么办?”最后这顿饭,吃得宋女士坐立不安,感觉自己亏欠了谁一样。

“如何让打赏功能透明、公平、合理,这是目前政策制定者需要因势利导的发力点。”刘俊海认为,堵不如疏、疏不如导,税务、工商、新闻出版、网信、公安等部门可考虑联合出台相关法律,明确打赏的权利与责任边界,讲清打赏的利害关系,让打赏成为真正鼓励原创、抵制剽窃和激发工匠精神、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工具。(记者 齐志明)

编辑:梁霄

关键词:打赏 线上 蔓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