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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向旅游交通乱象亮剑 曝光公路旅游客运乱象

2017年08月07日 10:11 | 作者:蔡长春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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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营乱象突出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从事旅游业务应当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但许多个人和保健品公司、旅游行业等各类人员通过微信、QQ群、微博、社区论坛、进村进社区等方式招徕游客,非法组织旅游,租用非法运营车辆。部分旅行社只按游客数量收取“人头费”,不按规定与运输公司、旅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放任工作人员伪造相关合同骗取包车标志牌的情况较为普遍。

根据规定,非定线旅游客运应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而实际上一些地方包车经营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部分旅游包车公司或不按规定领取包车牌,或向管理部门领取包车牌后交由驾驶人自行填写,或干脆伪造包车牌,甚至部分管理人员还非法向企业倒卖空白包车证。同时相关部门对旅游包车非法营运、包车牌证及企业和车辆GPS监控使用情况疏于监管。如7月6日河北承德事故中,涉事青岛籍旅游包车就涉嫌使用伪造包车证。

将重拳整治旅游交通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客运车辆载人多,安全责任大。为全力保障暑期广大人民群众旅游出行安全,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分别于7月15日至16日,22日至23日,29日至30日,连续3个周末严查大中型客车违法行为,共检查车辆102.2万辆次,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4500余起。

据介绍,下一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开展集中夜查行动,重点查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和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并积极联合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相关部门,坚持“三严”,即严格动态监控措施,严管隐患突出企业,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公路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届时还将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全国执法“大直播”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果,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公安部交管局提示乘坐客运车辆的群众,上车后请按规定自觉使用座椅安全带,切记:安全带——生命带!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要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客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纠客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违法运营行为。旅行社要依法依规包租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活动,并严把安全资质审核关。旅行社导游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提示和监督,确保旅游出行平安。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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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 车辆 游客 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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