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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谈新形象工程伤民:脑袋一拍几百亿没了

2017年12月18日 09:06 | 来源: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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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项目都应该因地制宜。在水资源富裕的地方引水造湖改善生态,对环境有正效应,但在缺水干旱的地方人工修造大水面,蒸发量大加上水底渗透,浪费不小。”陕南某市一名水务工作者举例说,干旱地区引水解决群众饮用水困难问题,应该支持,可是引水形成景观水就显然超越了发展阶段。

有的基层受访干部将新“形象工程”比喻为“盲目贷款买名牌”。建造与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都不相称的豪华场馆,为了追求“美观”透支未来财政,“本想留下好名声,最后造成烂摊子。”东部沿海某市监察局一位副局长说,其本质是“决策浪费”,容易给财政造成“大窟窿”。

前文所述斥资数十亿元建设多个文体场馆的北方某市,因为财政资金压力,导致主体结构2013年即已经完工的建筑陷入长达4年的停工。

今年初该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便提出要求“加快市体育中心场馆建设进度”的提案,当地有关部门回复承认“财政经费紧张,建设资金难以到位,我市体育中心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直至5月,该市体育中心、大剧院、美术馆等场馆才通过PPP等方式续建。

陕西某县一位处级干部说,建设这些公共设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品位,但是,只覆盖了数量不多的城市居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很低,有时勉力为之还会让政府背上债务。

“脑袋一拍可能几百亿就没了。”多位受访干部认为,这些“形象工程”看似新情况、实则老问题,根源在于自上而下、唯上不唯实的“拍脑袋”决策。

西部某地级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说,个别地区“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又想让上级看到“成绩赫然”,所以就不顾老百姓真正急需的公共服务需求,而去搞大场馆、大景观建设,产生了“政绩工程”。

为“形象工程”划下红线

当前,相关职能部门对不惜财力“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的新动向已采取行动进行整治。例如,针对一些地方“特色小镇”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近期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注重打造鲜明特色、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等多项要求。

多位基层干部认为,为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的“形象工程”划出红线,需要在重大项目投资中加强民意征集、财政把关、审计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力度,对于明显决策错误的决策者应追究责任。

一是听民意。是“民心工程”还是“形象工程”,首先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能搞“少数人拍板”“关门决策”。

“城市建设怎么防止政绩工程,主要是政府决策过程要严格依法征求市民意见。”山西某地一名纪检干部举例说,市里近期规划想在新区拆除绿地、修快速通道,但不少市民提出反对意见,领导觉得很有道理,就中止了这一项目。

二是定标准。引导各地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需要有明确“形象工程”标准,至少有负面案例可供警示借鉴。

福建省住建厅今年就将乡村建设负面案例PPT上网、印发,以便各地在编制美丽乡村规划和安排整治项目时有所对照,避免出现类似“形象工程”。广东某地纪委书记建议,反对“形象工程”不能无的放矢,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明确典型案例,方便各地“对号入座”,对已有的“形象工程”也可以进行有力追究问责。

三是严把关。发挥人大对重大项目的“把关人”作用,监督政府用好有限财力,避免行政冲动、盲目投资。华南某省会城市一名纪检干部建议,可将场馆建设、景观工程作为未来反“四风”监督重点,纪检部门对投资达到一定级别的项目实行调查监督。

四是强监管。加强政府财政特别是债务监管,斩断各类“形象工程”资金来源。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张浩表示,中央此前已决定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议加强对各地政府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有的领导干部急功近利,举债搞“形象工程”。

多位受访纪检干部还认为,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传统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发动群众监督、引导媒体监督、借力科技监督,织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让“形象工程”没有藏身之地。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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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华社 新形象工程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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