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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上海市委关于推进上海智能交通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8年02月26日 10:07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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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不仅是汽车产业、汽车技术的发展变革历程中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高度发达后多方位多产业之间的汇聚和升华,更是全球竞争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美日智能交通方面的策略和研发起步较早且已初步形成战略同盟。在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方面,我国的诸多企业也规划了发展路线,在实际的车辆开发中试验车辆也在稳步进行。基于有限的地域范围内,我国多个城市建立了汽车创新港。上海通过建设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研发单位按照智能汽车的开发需要,在区域内有限的道路上设立以场景模式为基础的智能信号源,结合卫星导航、雷达传感器、摄像头等,通过车载计算系统来初步实现了汽车的智能性。

但是与欧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的前沿地区相比,目前按部就班的发展虽然可靠性强,但无法达到弯道超车的目的。就企业本身的研发来说,虽然各自取得了进展,但企业间的竞争关系使得他们保护自己的具体研发策略和技术,无法形成合力。另外,企业受其产业、行业的限制,只能对智能汽车领域进行有重点地投入。这些造成了上海智能汽车研究的整体不平衡:局部研发能力过剩甚至泛滥,而又有局部短板明显。这种现象不仅会拖累智能交通产业的发展,赶超欧美日更加无从谈起。

为推动上海智能交通产业如何实现后发先至,尽快接近甚至赶超欧美发达国家,建议:

一是大胆探索,扩大智能交通的实验区域,为技术研发积累上海交通“大数据”。开放和建设更多的智能汽车试验道路资源,形成统一支撑平台,解决智能汽车从实验室到正式商品化之间,其进行中试但道路平台稀缺的问题。这些道路不仅包括可识别的标准型号的指示牌、红绿灯、路段交通标识,还包括在此区域开放固定无线信号频段、数据信号接口标准、交通信息广播等交互软件。

二是提前研究,细化智能交通领域的法规和政策,为智能交通产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建议出台《汽车智能等级认定办法(草案)》、《智能汽车道路安全交通法(草案)》、《智能汽车安全部件认证标准(推荐GB/T)》、《智能汽车信息数据保护条例(GB/T)》等法规制度来管理智能汽车。并对智能汽车用传感器研发企业、车载计算系统研发企业在财政上给予政策鼓励和扶植,大力培养其自主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在产业发展方面,引导金融保险业为智能汽车上路进行保险服务、引导第三方机构在智能汽车的维修/保养/检测方面建立能力、引导共享数据平台机构为智能汽车开辟专属数据安全通道。

三是未雨绸缪,将智能道路作为上海智能城市的发展规划纳入顶层设计,提高城市交通建设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升级上海的部分公交专用道为特级道路,对道路市政建设在财政上进行投入。为这些道路全程安装雷达传感器与双目摄像配合的“眼睛”,引入后台的信号数据计算和处理的“大脑”,通过实时信号交互来实现“指导指挥”智能汽车在道路上的行驶动作,进一步保障交通安全的可靠性。(民建上海市委2018年组织提案)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汽车 交通 产业 上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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