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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03月30日 10:24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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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9.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快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促进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推动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举家进城的承包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的办法。

30.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系统总结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不得违规买卖宅基地,严禁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31. 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做好国家在我省开展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试点、万村推进”行动,拓展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制定实施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计划,2022年基本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推广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华州区全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加快建设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省市县乡联网运行,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

32.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有机结合,形成融合发展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制定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构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就业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农村 乡村 建设 实施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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