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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协力推“4+3+X”模式 协助市委出台民主监督《实施办法》

2018年07月04日 08:5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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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委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更为规范、更趋完善、更富实效。“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要自觉接受、积极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认真倾听批评和建议,并督促有关方面办理监督意见。”市委书记陆志鹏在专题研究《实施办法》的市委常委会上,对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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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去年以来,南通市政协把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形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进行的专项监督,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专题监督,针对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建议案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寓民主监督于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和提案办理、委员服务管理等工作之中的融合监督等4种新的民主监督形式。加上常规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3种监督,以及在网络新媒体平台、特约监督员等领域的继续探索,构建了“4+3+X”的民主监督模式。

《实施办法》总结提炼了“4+3+X”民主监督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内容;专门就办理落实民主监督意见作出具体规定,如明确相关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进行回复;提出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效果评价和权益保障等6大工作机制。委员们认为:“《实施办法》界定了民主监督边界,厘清了怎么监督、谁来监督、如何应用等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说:“对民主监督的落实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担当。”

《实施办法》出台后,市政协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主席会议,明确今年将围绕“南通沿江生态带”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三河三行业”整治开展专题监督……市政协主席黄巍东表示:“民主监督工作是今年市政协的重点突破性工作。我们要以《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把市委的要求转化为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动力,促进民主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瞿卫东  陈凯)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民主监督 监督 市委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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