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让“门槛费”不再成为癌症病人生与死的“门槛”

癌症病人住院跨年度报销相关制度应及时修改

2019年04月01日 10:12 | 作者:刘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4月1日电 我国每年癌症发病人数约260万,每天约1万人、每分钟约7人确诊癌症。一个家庭如果有一个癌症病人,对这个家庭来说,就是一场灾难。10万、20万、30万……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像一块巨石压得病人家属喘不过气来。要么因为无钱治病只能等死,要么为尽力救治而债台高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愈加突出。

癌症病人不易,努力救治癌症病人的家庭更不容易。竭尽全力让民众有力量、有尊严地面对生命无法回避的难题,这关系国民基础的幸福感与对生活的信心,也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

但是在癌症病人就医的过程中,这样的报销规定无疑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同一个癌症病人病种不变,在新的一年住院,不仅要再付一次“门槛费”(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还要重新实行超额累进分段报销。

拿一个实例来印证,朋友的父亲是一名胃癌患者,在2018年多次住院达到最高报销比例后,每次住院时间平均是6-8天,每次出院结算实际产生费用均在2000元左右。而2019年第一次住院实际产生费用5030元。这次住院与2018年后每次住院所用药品、总费用基本相同,却整整多了3000多元(2018年最后一次住院实际支出1902元)。第二次住院实际支出也近5000元。朋友只能盼着住院合规医疗费逐步累计达到3万元以后报销比例提高一点,实际支出会更少一点。

因此,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应该从经济角度尽可能保障癌症病患者的生命权,对大病保险相关制度作出如下修改:

一、 针对癌症病患者,只要病种不变,自生病以来的合规医疗费用如果累计达到了最高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就不再因跨年度而改变。

二、 针对癌症病患者,只要病种不变,不再分年度支付“门槛费”。

(作者单位:四川省内江市政协)

编辑:王琦玮

关键词:癌症 生命权 患者 医疗费用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