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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甫等: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堤坝
作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李轩甫 张夏儿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有效破解未检工作社会化程度偏低、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此,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行“捕、诉、监、防”职能,办案专业化和帮教预防社会化紧密衔接,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着力加强司法办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性侵、拐卖、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自2017年,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案件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受案范围起,该院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4件73人,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二是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三是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今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8次。
着力强化机制建设,做好办案外的“文章”。认真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是琼海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大亮点。首先,依法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其次,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场所。2018年底,该院建成囊括讯问(询问)室、心理咨询室、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室等功能模块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场所,切实规范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和不起诉训诫、不公开听证等特殊程序。再次,落实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救助。2017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4人次、亲职教育2人次。经济救助未成年被害人6人,发放救助金19万元。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4件4人,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顺利就学2人。
着力推动合作共赢,形成青少年综合保护统一战线。一是推动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社会调查、分管分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原则和程序等相关工作内容。二是构建跨部门合作良好格局。该院加强与团市委、市妇联、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作,组建了一支合适成年人队伍,为办案机关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提供了人员保障。引入司法局社区矫正力量,参与附条件不起诉人帮教,拓宽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渠道。三是加强与社会化专业力量合作。2017年,该院跟进“女童保护”海南壹善公益团队女童预防性侵犯教育项目,牵头与琼海市教育局、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琼海市委、“女童保护”海南壹善公益团队共同开展“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自2018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讲师团已授课467场次,覆盖全市2.4万余名学生。
着力做好犯罪预防,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宣传工作。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比率,从2012年的8%下降到2018年的2.71%。一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一支由32名年轻干警组成的法治巡讲团深入全市各个学校进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法治巡讲。二是积极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阵地。该院自2017年年底开始筹备建造集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行为矫治、心理健康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2018年12月,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正式落成开放,与市教育局共同会签了《法治教育中心共建方案》。目前已接纳2400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着力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积极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该院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部分学校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并与市教育局班子召开座谈会,牵头与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共同会签了《进一步拓宽琼海市“女童保护”防性侵教育覆盖面的实施意见》。院党组利用市教育系统工作会议的契机,向市教育局全体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解读“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和校园性侵案例,推动检校联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二是强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帮助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措施。(李轩甫 张夏儿)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未成年人 法治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