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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野生动物到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

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言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2020年03月19日 15:51 | 作者:林仪 辛学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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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3月19日电(记者 林仪 通讯员 辛学敏)“为什么要禁食田鸡?”“乌龟也可能是中间宿主?”“饲养昆虫类爬行类宠物需要注意些什么?”3月9日,广东省政协委员、省科学院党委书记廖兵值班粤政协“委员会客室”,闻风而来的网友抛出了一个又一个问题。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让公众认识到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但我们还需要走到群众中开展科普宣传。”结束一天的值班后,廖兵感慨,应加强科学传播,创新传播形式,向大众及时普及相关疾病控制和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国民健康生活理念和科学素质。

3月4日,农业农村部下发最新通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中的物种不列入禁食范围,其中包括牛蛙、美国青蛙等可以恢复销售。然而,在珠三角养殖规模更大的泰国虎纹蛙,俗称“田鸡”,却不在这个名录内。

当天,有网友对禁食田鸡等野生动物的相关政策提出质疑。廖兵不仅向网友介绍相关法律法规,还从病毒传播路径的角度耐心解释:“野生动物生活习性不同、生存环境多样,它们所携带的病原体极其复杂,是一个庞大的天然病原体库。许多畜禽和人类的疫病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传播媒介是野生动物。病毒具有物种特异性,一旦跨过物种屏障,通过变异适应了易感动物,就容易导致疾病的暴发。因此在法律层面限制食用野生动物是十分必要的。”

“看到委员回复得这么耐心细致,我挺感动。”提问的网友对记者说,经过委员的讲解答疑,自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委员会客室这个平台特别接地气,点赞。”

没有交易就没有杀害,防止病从口入的有力措施是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东省政协委员、北京市岳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巍认为,要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侵袭,杜绝野生动物的市场交易,才能有效防范新的传染病毒的传播。为此,他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建议》。

王静巍建议,要适当扩大野生动物保护的范围,并限制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交易。“我国野生动物是分级别保护的,但是每一种动物都是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应当适当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对所有野生动物普遍保护,但应剔除因繁殖过快而对人类有害的动物。”

同时,王静巍也强调,要明确各部门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中的作用,各部门之间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工作,做到相互协助、相互沟通、相互监督,避免推卸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另外,海关、公安等多个部门必要时需联手行动,加强出入境管理、相关信息互通等共享机制,做到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这些观点也得到了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谭日兴的赞同。“要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仅要堵住非法捕猎的源头,更重要的是截断野生动物进入流通市场的途径,如集市、线上交易平台以及餐饮业等渠道。”他建议,建立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常年联动机制,堵住流通领域内野生动物消费通道。

谭日兴还指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以及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制作食品,第四十九条亦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的法律责任,但该条款并没有直接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也没有规定野生动物食用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存在明显不足,建议对食用野生动物者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行政处罚。

“中国人向来有吃野生动物的习俗,备受外界诟病。以往的宣传都是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通过这次疫情,我建议在宣传中以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以及防疫安全为切入点,教育广大群众,为避免病毒传播,不要食用野生动物,彻底扭转人们爱吃野味的观念。”谭日兴说。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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