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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尚立:协商民主是中国发展的动力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李研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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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创立协商民主,与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自然有很深的渊源关系,但其源头不在政治协商制度,而在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中国的国体,决定中国的政体,通过国家的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实践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的核心是:人为发展之本,发展以人为本;人民为国家之本,国家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共建人民国家。因而,人及其联合而成的人民是国家发展与治理的主体,是民主与进步的逻辑起点。这样的国体决定了人民广泛参与到利益协调、公共事务的安排以及国家政策的决策过程之中,是国家与社会保持其内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根本所在。协商民主正是这种国体内在要求的必然产物。

  林尚立认为,从人民民主的逻辑出发,中国的协商民主将围绕着三大利益关系的协调展开:首先是个体利益的协调,这主要体现为基于群众自治所形成的公民协商;其次是群体利益的协调,这主要体现基于党的群众路线与政府民主决策所形成的社会协商;最后是国家与公共利益的协调,这主要体现为基于党派合作与人民政协所形成的政治协商。这三个层面的协商,都有其各自深厚的价值、制度与组织基础,在一个政治体系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中国协商民主围绕着人民作主、利益协调展开,所以,其溢出效应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深刻的价值和意义。公民协商不仅创造社会和谐,而且也能提升社会自治能力,这将为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高质量的社会体系;社会协商所带来的科学决策以及党、国家与人民合作共治的格局,将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培育科学的领导与决策体系以及有效的工作体系。政治协商所带来的全社会的合作协调、国家内在一体以及国家意志的优化,将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培育有效的领导体系、稳定的国家一体结构以及民主的政治系统。

  (李研)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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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发展 中国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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