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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组织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思考

2014年02月18日 14:05 | 作者:程群力 | 来源: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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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政协组织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60多年的曲折发展过程中,人民政协与中国这样超大型、长历史、后发型的社会相适合,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构成方式、运行机制和组织特点,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完全一致。要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制度完善好、运用好,就要在研究和完善协商民主理论的同时,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各级政协组织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重要载体。

  第一,人民政协发展历程孕育和见证、实践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人民政协这一彰显中国智慧的政治制度设计,一直是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渠道和形式,并且日益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我国的协商民主大体经历了五个历史阶段,其第一个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到1949年的新中国成立,是协商民主制度在我国的产生形成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举行,标志着协商民主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第二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完成创建新中国的历史使命,这是协商民主制度较快发展的时期。第三个阶段,从1954年到1966年,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辅相成的格局。第四个阶段,文化大革命时期,人民政协的机构和职能都废止了。第五个阶段,从1978年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召开至今,人民政协的作用得以恢复,其工作职能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得到进一步确立和发展。人民政协的发展轨迹清晰地展示了民主协商在其产生、发展中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所起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人民政协是我们党的伟大创造之一,也是我们党弥足珍贵的政治财富,我们应当十分珍惜,努力继承和发展。在我国,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载体,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运行规则。在当前形势下,及时确立并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第二,人民政协具有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厚文化基础和政治优势。协商民主强调协调、商量、和谐,追求和为贵,追求统筹兼顾、春风化雨,力求把矛盾激化减少到最低限度。人民政协制度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既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又与协商民主的主要理念相契合,使协商民主所蕴涵的合作、参与、包容精神得到真正体现。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单一的选举民主具有强烈的竞争性、对抗性和排他性,往往造成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团结危机。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在保障人民行使投票权利的同时,积极运用好协商民主,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这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的。历经60多年发展,就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已经成为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做法。各级政协组织在推进协商民主、创新协商平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三,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渠道优势和界别组织的结构优势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坚实基础。任何一个社会都由多个具体利益群体组成,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协商民主的前提是承认界别、层次的多样性,承认利益、境遇、思想见解、政治诉求的庞杂性与多元性。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管理机关,实行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工作原则。这种组织上的包容性、位置上的超脱性,有利于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表,体现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人民政协尊重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各阶层人士的特点,中国共产党是众多界别中的一个界别,政协委员无论来自哪个界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具有什么信仰,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代表各界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提出各自的愿望和诉求,并在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中,充分交换意见,寻求共识,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将社会各群体中个别、分散的意见和建议、愿望和要求通过协商渠道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凝聚多元社会的意志,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扬人民民主,最大程度地避免矛盾激化、冲突积累的非良性后果。

  第四,人民政协的制度安排和智力优势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条件。经过60多年的风雨历程和发展,人民政协建构起了以宪法为根本,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基础,以各项“规定”、“条例”、“通则”、“办法”为核心要件的制度体系。通过比较完备的制度建构、体制机制建设,人民政协能够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将汇集民意、表达意见、化解分歧、达成共识纳入到制度渠道之中,促进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克服长官意志、避免随意性。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党长期执政,确实容易形成一种思维方式,一个话语体系。有了社会各界政治协商这个平台对决策的介入和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就能大大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落实的有效性。人民政协素有“精英民主”、“贤能政治”的美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为推动协商民主实践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各级政协组织通过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能够充分利用智力优势,遵循公开的民主程序,经过广泛的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使决策建立在广泛考虑所有人需求和利益的基础之上,从而赋予决策以合法性。由于充分考虑到各种利益需求、主客观条件,并且经过反复的论证、讨论和协商,这样形成的决策也就会更民主、更科学、更合理。

  第五,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优势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不可替代。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广大政协委员来自各界别、联系各界别,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联系,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凝聚共识、推动发展,首先应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良性沟通。干部群众思想统一,达成共识,才能保证各项决策有效实行。随着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结构变动、利益关系调整,需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在联系和团结各界群众中的作用。政协组织可以通过视察调研和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反映各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传递上来,使党和政府的主张及时传递到社会各界,起到沟通信息、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这对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实现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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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民主 人民政协 政协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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