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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发布《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

农民工市民化现状报告

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三大指标两降一升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止步不前

2014年03月26日 11:16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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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魏后凯 苏红键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李凤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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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落户、子女教育、房屋租住、社会保障、看病买药……近年来,对于约2.4亿进城农民工而言,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生活,实现起来却那么难。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城镇化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主要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人口与就业年鉴等相关数据,2012年,我国城镇约有2.4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城镇人口的1/3,其中约有1.56亿的外来农民工,约占农业转移人口的65%,其余为本地农民工、失地农民及其他人口。

  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

  不过,农民工市民化并不等同于取得城镇户籍,其更深层次的要求,是农民工在取得城镇户籍的基础上,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

  因此,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2013年3月,《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发布《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并推出全国286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排名。

  今年,根据最新最准确的2012年数据,我们再次联合发布《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2012)》,用数据分析展现农民工现阶段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政治权利四大方面的基本情况。

  此次评价,由于政治权利方面的数据比较缺乏,因此在评价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变化时,政治权利指标不考虑在内。最终数据显示,其他三大项可得数值的指标总体得分比2011年下降了0.47个百分点。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止步不前。

   

  农民工市民化总体进程:

  2012年止步不前

  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究竟如何?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城镇化质量评估与提升路径研究》课题组(下称“课题组”)曾采用2011年数据,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2011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为39.56%。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3)、《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2013)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等最新发布的权威数据,《中国经济周刊》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对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跟踪评价。

  这个评价体系分为政治权利、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条件、综合文化素质四个大项,共17个分项,构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各项指标以2012年城镇居民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标准值”,以农民工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测算数值”,以“测算数值:标准值”,得出农民工市民化各指标的“进程”值,用以评价农民工在市民化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距。

  总体来看,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为39.63%,比2011年小幅上升0.0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涵盖的17分项指标,除4项数据缺乏、2项数据没有新数据外,其他11个分项指标中,6个上升,5个下降。

  四大项指标中,由于政治权利指标下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社区管理”两个分项指标数据缺乏,“党团员中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比重”分项缺乏新数据,因此在分析近几年综合指数变化并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时,该项指标应予以剔除。

  分析2009—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三大方面,各项按权重测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前三年总体按照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但到了2012年,总体进程却止步不前,甚至降低了0.47个百分点。

  公共服务:

  农民工是城镇居民的44.49%

  公共服务指标分为“子女接受公办教育比重”、“签订劳动合同比重”、 “住房保障”,以及“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共8个分项指标。

  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比值为44.49%,比2011年的45.20%反而降低了0.71个百分点。

  与城镇居民最接近的只有工伤保险参与率。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使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与率“表现最好”,2012年为24%,与城镇人口工伤保险参与率(26.71%)非常接近。

  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接续、流转、异地结算等制度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农民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整体较低。2012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与率分别为14.3%、16.9%、8.4%、6.1%,而同期城镇人口的参与率分别为42.75%、75.36%、21.39%、21.68%,差距很大,前者与后者的比值分别为33.45%、22.43%、39.27%、28.14%。

  数据证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与率从2011年到2012年只表现出小幅增加的趋势,增幅均低于往年的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不少农民工选择在农村参加社会保险,从而降低了相关保险参与率的增幅;另一方面,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且缺乏维权意识,雇主企业也缺乏积极性,从而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率较低,并推进缓慢。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随着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升到了法律层面,随迁子女进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比重逐步上升,2010年以来基本稳定在80%左右。但考虑到有50%左右的留守儿童在老家接受教育,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接受公办教育的比重在2012年大体达到40.08%,比2011年(39.2%)有所提高。

  农民工子女在其打工所在地入学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城市教育资源紧缺导致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学校往往需要家长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收取借读费或者以招生额度已满等为由拒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二是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政策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难以落实,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很难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此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也仅达到43.9%。而住房保障方面,由于缺乏数据,该项进程推进情况未被计入综合指数之中。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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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工 农民 市民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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