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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呼唤投融资改革加速

2014年06月17日 11:11 | 作者:牛建宏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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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多渠道城镇投融资机制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曾表示,目前中国城镇化率为53.6%,预计2020年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或将达42万亿元人民币。

  他指出,原有城镇化建设主要依赖财政、土地的投融资体制弊端已显现,难以持续,亟须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基于此,众多的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加快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尽快建立稳定的财政金融保障体系和多渠道的城镇投融资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城镇化建设,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资源,不断探索与商业性金融资源合作、共同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在调动商业性金融资源投入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整区域、全产业”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总体思路,对德州市实施区域整体授信50亿元,建立了总行区域授信总额控制、分行行使单个项目审批权限的区域信贷管理模式。同时探索了多种运作模式,如直接支持有代表性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实施试点项目;通过支持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实施试点项目等。

  “建议加快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融资机制。加大中央代理地方发行债券的额度,并将新发行的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投向新型城镇化建设。”李亮说。

  同时,李亮还建议,探索增加增减挂钩指标抵押新模式。建立抵押物循环高效利用的长效机制。“对于已经进入还款期的建设项目,随着贷款的陆续偿还,并且考虑到抵押土地的不断增值,可以探讨已获批的贷款项目2-3年后进行重新评估。”李亮说。

  “应尽快制定农发行金融支持城镇化的规划设计、配套制度,明确农发行支持城镇化的政策边界、操作办法,允许对多个工程量较小的子项目综合授信,统一贷款。”刘峰建议说。

  刘峰还建议,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集体建设用地抵押、土地流转收益质押等新型担保方式,唤醒农民土地这项“沉睡的资本”。在他看来,发展农地金融,当务之急是完成具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建立完备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实现登记有部门、交易有市场、处置有平台。

  ■新闻链接

  已经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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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 城镇化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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