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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化解过剩产能”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07月10日 16:06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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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李毅中:

落实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 研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国务院去年十月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取得了进展。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需要关注研究。

一、 化解产能过剩任务艰巨繁重,原因之一是认识不尽统一。

如行业不同,过剩的性质也有差异。有些是绝对过剩,如钢铁、水泥;有些是结构性过剩,如造船;有些是成长中过剩,如风电设备制造等。因此要分业施策。建议有关部门要建立产能利用率的统计评价办法和监测制度。

二、 化解产能过剩遇到不少难点,实施中出现一些新问题。

近年化解产能过剩遇到新难题,如因为沟通不够,一些银行对过剩行业全面抽贷、停贷等“一刀切”办法,影响了应予支持的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治理手段的落实。过剩行业不是不投资,是要搞技术改造、调整结构。

原来远郊的生产企业随着城市扩张,逐渐被城区、居民区包围,成为环境保护和社区安全的隐患。一些城市结合工业园区的构建,利用级差地租筹资搬迁,已有成功经验。但是要注意一是淘汰落后、化解过剩,该淘汰退出的就不要再转移搬迁;二是必须搬迁重建的一定要按照减量或等量置换原则,坚决防止量的扩张。

三、 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丰富工作思路和措施。

多晶硅、光伏产业近年来的调整变化为防止战略性新兴产业盲目投资积累了经验。首先是要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其次是要培育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再次是政府要把注意力放到把握市场信息,制定标准、政策、规划上。

通过资源税、环保税费改革,使一些项目的成本回归内化,以减少项目超额利润对投资人的冲动。改进分税制,淡化地方上项目的愿望等,从根本上消除盲目投资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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