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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陪标获利220万元 “职业陪标人”大赚招投标黑钱

2014年11月06日 09:47 | 作者:刘美子 陈诺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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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存三大漏洞

  多位业内人士及法律专家认为,体制、监管存在的三大漏洞,给招标乱象带来了适宜生长的土壤。

  一是体系不科学,业主与代理机构成“一家人”。有专家告诉记者,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据了解,代理机构其性质不是一级行政机关,而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王东告诉记者,这就造成代理机构被招标方“牵着鼻子走”,容易做出些违规行为,这样“自己当运动员,家人当裁判员”的招投标方式很难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薛夷风也认为,一些企业能围标成功,代理机构在其中“贡献很大”。

  二是制度粗放,易被钻空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宏卓说,国家招投标的制度建设起步较早,但由于涉及各行各业,在分对象操作时,缺乏统一且细化的规则。

  “仅靠一个条例或评选办法无法满足所有招投标要求,制度建设上不规范直接导致了招标随意性太大。”王东说,例如在要求相关资质方面,某些地区会故意设置一些民间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作为投标要求,这给招标带来了操作空间。

  另外,招标单位往往选择将一个大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分别招标,“容易带来腐败。”王东告诉记者,以他们公司所承担的基电工程为例,明明是个大项目招标工程,硬是被招标方拆分为弱电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法律准绳松紧不一,监管部门措施乏力。薛夷风表示,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招投标还存在多头管理、监督的体制,同时各地区对该类问题处理方式的不同也造成了乱象难禁。如今涉及招投标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同地区在对待招投标案件时运用了不同的法律。“比如厦门在处理这方面的案件时,多用行政处罚,而有的省市却直接以刑法进行处罚,这直接影响了处罚的力度和结果”。

  作为经常在一线参与投标项目的负责人,王东感言,很多地区的监管部门也存在人浮于事、不作为的问题。“我们曾经因串标现象举报过,但大多不理不睬,处理结果也不了了之。”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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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标 招标 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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