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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控烟路有多远?——解读我国首部控烟条例征求意见

2014年11月25日 10:03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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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陈菲、刘奕湛、胡浩)控烟,在中国已经说了N年,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算起,也有8年光景。然而,这么多年的努力,全面控烟在中国仍然举步维艰。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宣言”到“立法”,送审稿中的规定能否推动控烟迈出实质性步伐,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

  哪些场所吸烟将违法?

  车站候车闲得无聊吸烟也违法?单位干活累了抽个烟管得着吗?朋友餐厅聚会点烟也不行?很多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解甚至抵触。

  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72.9%的初中学生在家、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暴露于二手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送审稿首先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列公共场所连室外也禁止吸烟: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等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没有吸烟点的则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公共场所里吸烟留下的烟雾会长时间停留在环境内,影响到每一个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因此在公共场所控烟,对公众的健康会起到积极作用。”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许桂华说。

  哪些人要带头控烟?

  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应做出表率,然而,在一些单位,控烟行动在某些人身上“失去作用”,办公室里“烟雾弥漫”。

  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又将带头控烟写入了法规。

  送审稿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送审稿还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有专家认为,这表明,“禁烟不禁官”的现象将被遏制。

  业内人士建议,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消费”的政策环境下,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全面禁烟,严禁高档香烟消费,对领导干部在办公区域办公时间吸烟予以曝光,让公职人员成为带头控烟主导力量。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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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控烟 控烟条例 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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