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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价格制定应科学合理

部分浙江医疗器械企业及协会共同呼吁:

2015年06月05日 10:46 | 作者:刘艳 杨朝英 李秀玮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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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这是国务院简政放权、促进形成医疗器械统一市场的重要一环,也是民营医疗器械市场主体内心的期盼。

  近日,本报记者在浙江省采访时,听到了行业协会、民营医疗器械企业投资人更为真切的呼吁:为了老百姓的健康和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尽快解决省内外同质不同价、定价基准不科学、自主创新产品招标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耗材市场。

  ■企业:

  不公平市场最终受损害的是老百姓

  医疗耗材具有价格低、使用频率高、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它在医疗市场中并不是投资人最青睐的品种。

  不过,记者在浙江采访时发现,从事医疗耗材研发、生产的企业中,不少竟然已经坚守了20年以上。比如,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创办于1987年,德清县新德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浙江华福医用器材有限公司1983年就成立了……

  最近一两年,这些市场老兵过得并不容易。一方面,人员工资、融资成本、物流费用、社保费率持续上涨,企业成本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本省内面对外来者的竞争时,竟然会遇到畸形的价格压力。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2014年11月28日提交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以不同企业的1ml国产普通注射器为例,最高中标价与最低中标价相差127.4%;20ml国产普通注射器和配药用注射器,最高价与最低价差比分别达到77.9%和54.5%。对于使用同样的产品原料、执行基本同样的生产工艺、重量基本相同的塑料低值耗品来说是不可思议的。而且,浙江企业的中标价格普遍低于外省企业的中标价格。

  浙江玉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钱云周说,价格差距悬殊,浙江本土大部分医用耗材企业实际已经是在亏本运行。而价格提不上来的根本症结之一是,招标规则的基础是“历史最低销售价”。

  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军飞补充说,根据当前的最低销售价采集及认定规则,最低销售价最远采集到距离本次招标近三年时间。以浙江省内杭州、温州、金华、衢州、湖州地方集中招标为例,在此数据采集期的供货价还要去追溯到前四个年度的地方集中招标,而上述几个地区当年的招标文件中报价条款几乎都有“不得高于近两年的供货价”或“不得高于上期中标价”等限制条款,这就意味着当时的报价可能是更早两年的价格水平。依此推理,2013年的投标报价就要以6-7年前的报价作为报价基础,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

  德清县新德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民说,自2013年招标开始执行,浙江省内企业按合同供货的企业就已经出现严重亏损:企业每向采购单位供一箱输液器、注射器,不但生产成本得不到补偿,还要贴上人民币几十甚至上百元。不供就要面临停产歇业,背上违反招标合同的污名。

  浙江华福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维文则提到了另一个问题:创新产品入市难。“创新产品无论在材质还是工艺上,都会额外增加成本。”王维文说,一些在省外卖得很好的创新耗材产品,在本省却进不了采购市场,非常可惜。

  在浙江康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苏为祥看来,竞争规则不公平,不仅是“可惜”的问题,更是对老百姓健康的极大威胁。“现在全省统一招标之后,还出现了二次招标、补标、跟标等现象。那第一次招标的严肃性在哪?”苏为祥说,招标价格混乱、招标过程不严肃,只会让正规企业逐渐远离这个市场,不良后果会逐渐显露出来,到那时,可能真会出大事了。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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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价格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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