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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正集体逃离A股市场

2015年06月23日 15:4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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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观察

  大股东减持缺乏制衡机制

  A股上市公司减持大潮一浪接一浪,连知名经济学家刘姝威也不淡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近日在微博声讨上市公司套现,其中指向减持大户乐视网老板贾跃亭。刘姝威认为,如果上市公司出现高管连续大幅减持股票套现,只能判断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并直言,2014年乐视网的营业利润4786.65万元,贾跃亭三天减持套现25亿元,钱来得太容易了。“投资者购买股票是要投资收益的,不是免费给大股东送钱的!投资者不是傻子。”

  刘姝威在《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套现》一文中建议,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将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风险。证监会应该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应该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必须提前一个月公示,公示一个月后,才能减持套现。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应该减持该公司股票。

  6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微博)在青岛召开的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从去年6月到今年5月,创业板的企业,IPO融资跟增发加起来在338亿左右,但这期间大股东们减持的资金高达979亿。创业板这么疯狂地减持,公众唯一知晓的是王中军5.5亿在纽约买了两幅画。他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健康股市的关键。监管问题很重要,股市需要解决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过去一年,大股东疯狂减持,钱的去向并未跟踪,也缺乏制衡机制,大股东一股独大成了害群之马。

  多位券商人士表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股东高管在限售期之后的合法合规的减持是一种市场行为。另一方面,高管及重要股东作为最了解公司自身业务的主要群体,他们净减持的规模和速度额是可参照的指标。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我国法律并不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减持。从国外成熟股市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在A股市场,大股东减持只要不违法,应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大股东利用内部人信息优势及投票权优势,操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使之配合自己高价减持,则是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有操纵股价及内幕交易的嫌疑。对此,监管层应高度关注,严查违法、重惩犯罪。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高管集体逃离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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