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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终判无罪 曾拒绝减刑

2015年08月12日 10:08 | 作者:王进 |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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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终判无罪 曾拒绝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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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杨明出狱后给母亲下跪。

  

  51岁的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2015年8月11日贵州高级法院再审后宣判,杨明无罪。20年前的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女尸。同年8月28日杨明被捕。次年12月26日,杨明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为杨明辩护的律师张磊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杨明一案能有这样的结果,贵州省检察院的一份司法建议书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世同堂 迎接释放

  8月11日上午,在贵州铜仁监狱,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宣判程序大约进行了40分钟。法院宣判后,杨明签收了法律文书。铜仁监狱当即给杨明办理了释放手续。

  走出监狱的杨明先恭恭敬敬地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在一家4代23人的簇拥下,坐上一辆借来的红色轿车,回到贵州天柱县城的家中。

  在县城里家人放炮庆贺,中午在一家餐馆聚餐。杨明的妹妹杨孟贞电话里一再感谢大家的关心,非常抱歉地说,这一天全家都很忙,实在没时间接受采访。

  对于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的结果,辩护律师张磊说他和杨明家人一样都早有预期。据说宣判前,杨明的家人也得到了一些消息。

  20年前 被判死缓

  让杨明蒙冤的是20年前发生的一起案件。

  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城南门路边的一个荷花塘的下水道口,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年轻女尸。死者系县城一王姓女子。

  当年3月28日,距荷花塘100米左右的天柱火电厂职工杨明被警方拘留。8月28日杨明被批捕,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死者王姓女子1995年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于自家开设的卡拉OK歌厅,后移尸荷花塘。

  1996年11月1日,当地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当年12月10日,当地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当地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

  不要减刑 拒绝认罪

  2013年北京律师张磊接过了为杨明申冤的接力棒,为杨明及其母亲周德英提供法律援助。张磊说,援助是免费的,自己至今没有收过杨明家一分钱。

  通过与家人的交流、法院阅卷、到会见了杨明本人,张磊认为杨明是无辜的。

  他一共到铜仁监狱会见了杨明三次,至今仍记得每次都在下雨。

  当着张磊的面,监狱管教人员劝杨明“认个罪,服从改造,还可以减刑,也不影响申诉”。杨明回答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做这个事。他不服,也不要减刑。杨明说,要不判我“无罪”,要不我就死在监狱里。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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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贵州 “杀人犯” 喊冤20年 无罪 拒绝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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