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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发展:需要问题导向和责任担当

2015年12月10日 17:35 | 作者:年福纯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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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上下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热情和干劲。在日前举行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强调,要着眼于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军民融合发展是兴国之举、强军之策,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坚持安全与发展兼顾、富国与强军统一的必然抉择。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正值从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军民融合发展涉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关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方方面面。从实践中来看,也涌现出一些问题。要切实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就要树立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首先是抓好新兴关键领域发展,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这些领域是关系国家发展与安全、培育战略性产业的新兴关键领域,具有军民通用的特性,应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像当年抓“863计划”那样,抢占发展的制高点,掌握在未来经济、科技、军事等领域竞争中的主动权。制订好新兴关键领域发展纲要,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统筹安排,把建设海洋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等国家战略与经略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军事战略结合起来,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产业化军民应用衔接起来。坚持国家主导,集中军地各方面的专家和资源,分工协作,聚力攻关,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共享成果。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对新兴关键领域发展给予重点扶持。

其次,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当前,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领域封闭、自成体系,“军转民、民参军”渠道不畅等问题长期存在,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十三五”规划建议里提出关于“加快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深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采购、保障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管理调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独立市场主体,扩大军队武器装备、配套器材和维修保障服务等社会采购范围。下一步应健全完善军事产权保护、军民技术转移转化、军民通用标准、资格准入、投资融资、管理监督、利益协调等市场政策和法规机制,开放军地市场,打破行业垄断,拔除利益藩篱,鼓励公平竞争。并且建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信息平台,促进军地资本、工业基础、技术成果、保障力量等整合融合,做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多重效益”,提高资源使用效费比,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

再次,完善军地共享的人才流动保障体系。军队人员来源于社会,最终也要回归社会,具有“两头在地方、中间在部队”的流动特性。当前,军队和地方的许多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不接轨,一些军队急需的人员进不来,一些不适应军队工作的人员出不去,一些人员回到地方得不到适当安置,制约了人才作用和价值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军队改革和裁军的大背景下,精简的人员需要地方安置,剥离的职能需要地方承接,高素质人才需要地方培养和输送,迫切要求加速推进人才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完善军地共享的人才流动保障体系。应按照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要求,适当增加军队文职人员编配岗位和数量,根据军事劳动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合理确定军队人员的薪金、福利、保险、荣誉、保障等待遇,吸引更多的社会优秀人才投身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中来。畅通军队和地方的政策“接口”,制定衔接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引导和保证军地人力资源适时、有序、双向流动,要建立对于退役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起来,提高他们就业和创业能力,为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条件。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原主任助理、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原副会长)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军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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