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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越狱逃25年 曾和北京女知青“鬼混”被判流氓罪

2015年12月15日 13:48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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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流氓罪第一次入狱10年


1968年12月,上山下乡大规模展开。这一年,28岁的马珍昌来到延长县,他在那里租住了房子。


第二年,也就是1969年,马珍昌认识了一些北京知识青年。马珍昌回忆:“来的知青男女都有,女娃娃穿戴很讲究,由于会打扮,脸蛋看起来漂亮”。


马珍昌继续在此地以赌博为生,经常赢些钱,就请男男女女的知青吃饭。


已经75岁的马珍昌记得当时的故事,他说当地人比较封建和害羞,不愿意和女知青说话,而一些女知青相对来说比较开放,“于是,我就和一个女知青鬼混到了一起”。


“那时候一碗过油肉仅仅6毛钱,一碗臊子面也就1毛5,豆腐砂锅也就4毛钱”,到底是谈朋友还是“耍流氓玩弄女性”,马珍昌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说反正双方都是愿意的,他一直用“鬼混”来形容二人的关系。


婚姻问题是知青上山下乡数年后面临的现实问题,马珍昌说:“有一天突然运动来了,说我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我们在姚家坡农场偶尔也小赌一下,输赢就是几根香烟”,马珍昌说赌瘾戒不了了。


马珍昌现在都搞不明白,女知青又没有告他,“如果告我就是强奸罪了,现在看最多就是一个通奸,却被判了流氓罪”。马珍昌也知道,中国刑法最后取消了流氓罪。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老汉越狱逃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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