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两会报告厅>最高法工作报告>报告解读 报告解读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列出的12大典型案件

2016年03月13日 16:47 | 作者:郭永国 |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首例“斑马线罚款案”


2015年1月31日,浙江省海宁市贝某驾车行经一处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遇到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其开始减速慢行,当看到行人主动停下时,其又继续缓慢驶过人行横道。该情况被交警发现,决定对其罚款100元并记3分。贝某不服,经行政复议维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遂判决贝某败诉。作为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行政案件,该案的裁判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义务和“行人优先、生命至上”文明驾驶准则。


首例姓名权行政案件


山东省济南市民吕某和张某自创“北雁”为姓氏,拟为新生女儿起名“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时,派出所以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拒绝登记,吕某遂以被监护人的名义向济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除法定情形外,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本案原告的父母为原告在父姓和母姓之外取名,不符合法定情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的裁判,明确了姓名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维护了中华民族姓氏文化传统。


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相关媒体案件


2012年6月.《南方周末》及其官方网站刊登了《廉价“世奢会”》、《他原来是一个演员,世奢会中国代表处首席执行官欧阳坤前传》两文《新京报》及其官方网站刊登了《“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一文,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损害其名誉为由,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京报社等四家单位分别诉至法院。北京法院审理认为,新闻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争议文章对世奢会现象的调查和质疑具备事实依据,作者写作目的和结论具有正当性,文章不构成侵权,驳回世奢会(北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08年7月,谢知锦等4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采矿占用林地,严重毁坏福建省南平市葫芦山28.33亩林地植被。2015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就此向南平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谢知锦等4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恢复被破复被破坏的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3年。否则,应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237万余元。此案判令被告限期恢复被破坏林地功能,提高了破坏生态行为的违法成本,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理念,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据2015年11月16日《参考消息》报道,外媒积极关注本案的审理和宣判情况。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的案件。马乐在担任证券投经理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买卖相关股票76只,成交金额10.5亿余元。2014年1月,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诉。2014年3月,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2014年4月,深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14年10月,广东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5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12月11日宣判,维持原审对马乐行为的定性同时认定马乐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将:缓刑改判为实刑,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


奚晓明案


原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9月被开除党籍公职,现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陈佳

01 02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中列出的 12大典型案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