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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母亲出狱 孩子称不恨养母:为我好

2016年03月23日 10:0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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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与失控暴虐

施小宝撒谎,说没有英语作业,直到学期末老师问及,李征琴才知道,孩子整整骗了她一个学期。

对于曾经抽打孩子,李征琴承认确实不对,“当时发现孩子说谎,一下子情绪失控。”

去年3月31日,李征琴接到孩子的“报喜电话”,他说自己的语文考了全班第一名。看到试卷后,李征琴发现孩子撒谎。

“他的功课都是我辅导,哪些知识点掌握,哪些不掌握,我很清楚。这次考试的知识点好多都是小宝不会的。”李征琴说,很显然,他是抄的。

施小宝一开始不承认,直到李征琴准备给其同桌打电话,他才认错。

李征琴最痛恨撒谎。施小宝时常会撒谎。他曾说没有英语作业,直到学期末老师问及,李征琴才知道,孩子整整骗了她一个学期。

李征琴拿起桌上的挠痒拍,就开始打。

“我有高血压,平时不能生气,一生气脑子就发晕。”李征琴用挠痒拍抽施小宝的腿,一边打,宝宝喊,妈妈,我下次再也不了,这样让李征琴更生气,“每次他这样说,就又多抽了几下。”

打完后,孩子准备做作业,打开书包,李征琴看见书包里面的跳绳,情绪再次失控。

“除非体育课,不准带跳绳到学校。”李征琴说,因为孩子顽皮,担心他不知轻重,用跳绳勒孩子,所以一再叮嘱,孩子也答应了,没想到他又撒谎。

李征琴拿起跳绳又打。

3天后,一组施小宝身上累累血印的照片传遍网络,发帖人称,孩子遭受到了养父母的虐待。

微博配有9张图片,显示一佩戴红领巾的男童耳孔外有血痂,脸上有一大豆大小伤疤;脱去衣服后,男童双手手臂、背部、双腿,布满上百条长短不一的红色血印;脱去袜子后,男童右脚红肿。

这不是施小宝第一次被打。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了相关报告,证实2014年6月,民警潘超接到施小宝学校陈老师的反映,老师发现施小宝脸上有被打造成的淤青痕迹。2014年9月,陈老师再次致电潘超,反映施小宝被李征琴殴打,造成身上受伤。

陈老师是施小宝所在学校的德育处主任。

潘超打电话询问李征琴是否殴打过施小宝,李征琴表示因为孩子调皮,教育的过程中打了几下。

公诉方还提供了施小宝所在学校多位老师以及李征琴一位邻居的证言,均证实他们发现施小宝以往受伤的情况。

李征琴对上述证据证言予以否认,她说,2014年6月和9月她没有打过小孩,也没有接到过警察的电话。

李征琴说,她在法庭上曾要求证人出庭、要求警方提供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法庭没有采纳。

不打不成材?

一位家长说,打小孩肯定是打过的,不过都是吓唬吓唬,像李征琴那样确实太过分了。

张传霞最初看到孩子被打的照片,也很心疼,“但我知道表姐是为了孩子好。”

张传霞说,农村都这样,她的3个孩子每个都打过,经常手边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

这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在大多数中国父母的观念中,打孩子跟违法犯罪从来都是两回事。杭州一家网络媒体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310位家长中,有84%承认打过孩子;同样是这310位家长,又有88%的人有被自己的父母打过的记忆。

3月17日下午,施小宝所在学校的放学时间,很多家长前来接小孩。记者问及“南京虐童案”,家长们都知道此事。一位家长的评价得到了多数家长的认同,他说,“打小孩我们肯定都打过的,但每次都是吓唬吓唬,像她(李征琴)那样确实太过了。”

李征琴绝对不认同自己是“恶母”,但承认对孩子要求严格。她出身在一个革命家庭,父亲是位老军人,对子女的各方面尤其是品德要求严格,膝下有8个子女,除了3个女儿外,5个儿子没少被打。“现在来看,反倒是那几个被打得最厉害的最有出息”,李征琴说。

某种意义上,李征琴认为“虐待儿童”这样的说法对她是侮辱。她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虐待是心怀恶意、长时间、持续性、反复性的行为,而她对于自己的养子一次殴打够不上这些标准,即使是这次殴打,也是希望孩子能够改正说谎的毛病。

施小宝在南京期间,李征琴给他拍下数千张照片,记录了他从一个又黑又瘦的农村小孩,变成一个调皮、自信的城市小男孩的全过程。照片上,施小宝笑逐颜开。李征琴一一介绍拍摄这些照片的故事,然后对记者说:“说我虐待小孩?我宠他还来不及呢!”

李征琴记得施小宝最初时的老实、本分,上幼儿园时没少受小朋友欺负,但在她和丈夫细心呵护下,孩子的自信心恢复,“以致到后来调皮得有些过头了”。

南京虐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徐聪萍对此案有自己的解读。

她说,该案反映了社会传统教育理念与现代法治文明的碰撞,体现了家长威权主义思想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理念的冲突。

案发后,检察院作出不批捕李征琴的决定,理由是“小孩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其亲生父母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批捕李征琴的请求。且不批准逮捕李征琴可以让小孩早日安心正常学习、生活,对恢复其身心健康有积极作用。”

但这一决定引起轩然大波,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公开表示反对。检方不得不再次解释:不逮捕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

最终,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六个月。

至此,沸沸扬扬的“南京虐童案”画上句号。它成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你在家里鞭打孩子构成轻伤也是违法的。”参与此案听证的黄琼花如此评价,此前她曾担任“南京饿死女童案”陪审员。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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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南京虐童 母亲出狱 孩子称不恨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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