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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来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成就

2016年04月25日 10:22 | 作者:同言 宗文 | 来源:统战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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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明确了宗教工作的法治化道路

把党的宗教政策具体化、规范化,转化为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新世纪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创新的重大实践成果之一,是明确了宗教工作必须走法治化道路。

《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宗教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宗教事务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细化了宪法和法律有关宗教的原则规定,实现了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靠政策规范宗教事务到主要依法规管理宗教事务的飞跃,是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基础。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国家宗教事务局陆续制定出台了12个部门规章,作为《宗教事务条例》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涵盖了宗教工作的主要方面,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规体系。按照法制统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结合实际,陆续制定或修订了6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了宗教法规的针对性,有力推动了《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内,比较全面的宗教事务法律制度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为宗教工作坚持法治化道路提供了基本遵循。200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提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基本遵循。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进一步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防止宗教极端主义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内容,并且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四大要旨提升为处理宗教问题的五大原则,为宗教工作坚持法治化道路提供了基本遵循,使依法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

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宗教工作走好法治化道路提供了思想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作用,在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上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其中的一个突出成果就是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治国理政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广大宗教工作者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宗教工作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不断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同言 宗文)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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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成就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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