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农业供给侧改革开局良好 将完善补贴促农民增收

2016年05月31日 06:56 | 来源:中新网
分享到: 

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翟羽佳 摄

资料图。

经营方式有何创新成效?

——新型经营主体已成粮食生产主力军

“近些年,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在上述发布会上直言。

在这方面,黑龙江省提出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黑龙江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1224家,总投入140.6亿元,配备大型先进农机装备5.2万台(套),入社农民18.4万户,自主经营土地面积1160万亩。

发展合作社有啥好处?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郑联邦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合作社将分散农户和零散土地组织起来发展合作化生产,加快推动了农业经营由小机械生产向大机械作业、小规模生产向大规模经营、粗放生产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确保了农业增产增收增效。

早在2013年11月,官方就对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提出了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根据上述文件,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位得到明确,这些经营主体相比传统的小农经济来说具有不少优点。

谈及现阶段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农业合作社的经营创新还需要不断加强”,现在是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多数还停留在农机合作上,应尽快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的规模经营。

不难看出,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都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之上,打破了此前个体农户的“单打独斗”,通过合作达到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目的。

编辑:杨岚

关键词:农业 发展 改革 农民 补贴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