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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7月25日 13:5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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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孔玉芳:以精准创新促禁毒宣传

禁毒工作,做好预防,重点在宣传。近年来,各地的禁毒宣传工作有进步、有起色,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教育指向不精准、手段创新不多等问题。对此,建议:

一、 增强宣传教育精准性。禁毒宣传教育要突出差别性与精准性,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法。比如,针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人群,应在媒体及时曝光的同时,加大惩戒力度,树立引导正确的社会风气;针对儿童和未成年人等易感人群,要在日常教育中增加毒品知识普及和危害宣传教育;针对戒毒人员,应在治疗身体对毒品依赖的同时,注重心理干预,帮其戒除“心瘾”,预防复吸。

二、 及时更新禁毒宣传内容。禁毒宣传内容要与时俱进,避免空洞说教或简单恐吓式教育,要增加识毒知识,特别要注意加入一些新出现毒品知识的宣传,比如有些年轻人对毒品认识有偏差,认为摇头丸、K粉不是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意义的毒品,吸食不会上瘾;有的新型合成毒品具有迷惑性,容易被误食滥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禁毒宣传中着重强调。

三、 创新禁毒宣传手段。应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采用信息化和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禁毒教育。比如,到农村进行禁毒宣传,要多组织一些适合群众口味,浅显易懂的小品、地方戏剧、相声等,或者把禁毒宣传内容印制在挂历等日常用品上。在城市和院校进行禁毒宣传,应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注重通过微博、微信、网络社区等开展禁毒知识微传递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李钺锋:控源切供遏制新型毒品蔓延

新型毒品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毒成本相对较低,原材料容易取得且制毒技术简化,越来越多的人员通过网络传播制毒技术。安全、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切断制毒原料来源是遏制新型毒品蔓延的治本之策。对此,建议:

一、 进一步完善追溯体制,加强源头管理。建议进一步完善产品追溯制度,为其贴上“身份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信息共享,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存储、运输、使用以及废料处理等各个环节有底可查,保障监管效果。

二、 进一步落实部门合作机制,推动社会参与。建议建立快速反应的配合机制,食药检、安检、环保等化学品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技术支持,提升处置能力和效率;引导化工行业积极参与,推动组建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强化企业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责任,加大对打击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交易行为的支持和配合力度。

三、 加强对互联网非法交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公安禁毒部门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摸排线索,进行打击。同时,要落实网络平台单位的责任,强化其信息举报义务。物流行业也要加强对承运货物的排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长薄绍晔:培育禁毒社会力量转变政府管理方式

对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是禁毒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某地就曾发生过一件令人痛心的事,2名不满3岁的女童因母亲长期吸毒照料不周、饿死在家中,这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帮教上的缺失,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关注不够的问题。对此,建议:

一、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应该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管理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等方式,将禁毒有关工作委托给禁毒社会组织承担,使社会力量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出所人员帮教、涉毒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

二、 积极引导禁毒社会组织的发展。禁毒工作社会化就是要充分调动、依靠社会力量。要开拓思路,禁毒社会组织不仅包括社工、志愿者,还应该争取妇联、共青团等社团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参与,动员、协调戒毒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快递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入禁毒社会组织队伍之中,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禁毒社会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禁毒组织体系。

三、 加强对禁毒社会组织的支持与管理。在培育禁毒社会力量的工作中,政府部门要做到既要支持到位,也要监管到位。各级政府应该按照《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社会组织参与承担的禁毒工作纳入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管理、考核与审计,推动禁毒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禁毒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实现禁毒社会工作运行、管理的专业化。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禁毒 工作 戒毒 社区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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