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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婚纱照六大陷阱:样片美轮美奂 拍完惨不忍睹

2016年08月18日 08:14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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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钱 中途撂挑子

28岁的小张在拍婚纱照时,更是遇到了让她难以接受的加价遭遇。小张告诉记者,她是通过微博推送,发现一家在大兴薰衣草庄园附近的婚纱摄影机构。谁知道,在半天室内拍摄场景结束后,他们转战室外后,摄影师却撂挑子走人了。

“就是因为我们不肯加室外摄影的钱,摄影师说懒得和我们废话,就走了。”小张说,他们夫妇和一名摄影师,一名化妆师还有一名灯光师到了世界公园进行拍摄。刚拍了两张,摄影师就要求化妆师补妆。“但化妆师称,我们套餐中不包括跟外景的钱,他跟着来,只是‘观看’,不是来工作的。要是让他给我补妆,需要每个场景多加150元。”小张称,自己坚持不加钱,但是摄影师称,她和爱人的脸上全是汗滴和油光,导致他无法拍摄。小张称,因为不肯加钱,摄影师和化妆师“阴阳怪气”地一唱一合,“他们特别大声地看着我们说,差这点钱就别照婚纱照之类的。”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小张仍是不肯加钱,摄影师竟然带着化妆师和灯光师开车从世界公园走了,“当时我和爱人都傻了,我们身上还穿着影楼的衣服,因为交了押金,他们也不怕我们将衣服穿走。”小张和爱人只能在游人异样的眼光下,穿着婚纱走到公园门口打车回到影楼。

“我爱人和他们经理吵了一架,才将外景钱从每个地方150元降到80元,多花了480元。第二天,我们又请了一天假,补了外景。”小张说,拿到成片后第三个星期,她想到影楼去开发票,到了地方却发现,影楼已经关门。

机构跑路 耽误婚期

今年3月份在北京婚博会上订购了1.2万元套餐的李先生则遇到了更让人气愤的事情。“我是6月份婚期,3月底订购的婚纱,原本打算4月份照。谁知道,摄影店老板却跑路了。”李先生告诉记者,跑路的公司在婚博上签下的订单很多,骗走的钱远远不止这些,至少还有几十对新人被骗。

李先生称,他是3月中旬在婚博会现场看到这家公司展台的,他选择了总价为1.2万元的摄影系列,当场就交了3000元的订金。“工作人员留下我联系方式后,说安排好档期给我打电话,再补齐余款。”一周后,工作人员联系李先生让他到店商定时间和补余款。“因为我的婚期比较急,所以希望能尽快拍摄婚纱照。他们当时说给我约在5月初,照完之后精修一周,在5月17日之前给我照片。我觉得时间还可以,就同意了,当场补齐了余款。”让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交钱后,这家公司却迟迟没联系他。直到5月3日,李先生拨打电话催促拍照事宜时,却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他觉得事情不对劲儿,赶到摄影公司却发现,在公司的玻璃门上,一把大锁横在门把手上。透过大门看进去,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除此之外,办公区早已搬空,李先生这时候才发现已经被骗。“损失钱固然可气,但是最重要的是把我的婚期都耽误了。”记者搜索发现,在婚博会上被骗的新人不止李先生一人,甚至有人拍完了婚纱照,却没拿到照片,摄影机构已经关门。新人不但损失了金钱,更是耽误了婚期。

律师提醒

合同尽量细化 方便事后维权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婚庆行业的投诉近年来呈逐渐增加趋势,这主要是婚纱影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消法》中有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知情权”。但我国法律中却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而且一些细节问题在法律上也不好界定,才导致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吴律师表示,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尽可能将合同细化,“比如写明化妆时要用什么样的用品,衣服是什么样的,不能口头承诺,一定要写在纸上,这样日后才能有依据。一旦出现问题,也方便消费者维权。”

很多新人去拍婚纱照,到最终领取照片时,往往会被告知未入册照片的底片,若需要的话要另外收费。吴律师称,其实影楼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己照片的肖像权,影楼未经消费者同意,占有其肖像,构成侵权。根据《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婚庆行业应将制作的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给客户,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数码资料等。”(记者 张静雅)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婚纱照 六大陷阱 样片 美轮美奂 拍完 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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