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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协从这里出发:马迭尔宾馆里发生的故事

2016年09月22日 14:18 | 作者:李冰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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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迭尔宾馆建筑外观,鲁迅、许广平之子周海婴以禄来相机摄于1949年2月14日。

第二次“新政协诸问题”座谈会

1948年10月23日,根据沈钧儒的提议,高岗、李富春同各位民主人士进行了第二次座谈会,进一步讨论“新政协诸问题”。

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参加新政协的范围问题,大家一致赞成南京反动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分子必须排除,不得允许参加,并同意中共中央10月15日给中共东北局的电文中提到的“也要邀请少数右派而不是公开反动的分子参加”。

1948年10月27日,在李维汉的主持下,《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第一稿写就,上报周恩来。周恩来又通过中央办公厅分送刘少奇、朱德、陆定一、胡乔木、齐燕铭、李维汉等人审阅。

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一书中,胡乔木回忆说:“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讨论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召开新政协诸问题协议草案时,对如何成立中央政府一项,产生不同意见,有人主张新政协即等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产生临时中央政府,中共中央赞同这种意见……”

1948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在研究几位驻马迭尔宾馆的民主人士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后给予回复。同时,在给东北局指示电中,中共中央写道:依据目前形势的发展,临时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经全国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经由新政协会议产生。

第三次“新政协诸问题”座谈会

194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李富春赶到马迭尔宾馆,将中共中央的上述答复同沈钧儒、谭平山等人举行第三次座谈会,并就有关事项再次商谈。

此次座谈会上,高岗、李富春与各位民主人士就中共中央11月3日的答复进行商谈。大家表示完全同意,并提出新的两点建议:1.规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由中共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代表等共38个单位组成,每单位人数六名;2.如再有增加单位的提议,可随时协商,在筹备会中作正式决定。11月21日,中共中央电复,同意上述两点意见。

在此前的1948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致电中共华南分局,将经过中共代表高岗、李富春与八位民主人士讨论修改过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文件转发给他们。电文中说:“请你们接到该项文件后,即抄送民革李济深、何香凝、民盟周新民、民建马叙伦、致公党陈其尤、救国会李章达、沈志远、第三党彭泽民、民建章乃器、孙起孟及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11人,并由潘汉年、连贯分别征询他们的意见。”

11月20日,潘汉年、连贯致电中央,报告在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情况及提出的意见。后又经过几次座谈,并结合香港等方面讨论的情况和意见,11月25日,中共中央由高岗、李富春代表,与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高崇民、李德全和朱学范8人,达成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商定的主要内容有:

1. 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共23个单位组成新政协筹备会,每单位参加人一至四人,会址设在哈尔滨。

2. 参加新政协的单位预拟由中共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区域、人民解放军各单位等共计38个单位组成;每单位代表人数为六人;拟在1949年召开。

3. 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各项专门问题。

194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统战部致电中共上海局,将民主人士讨论《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各项意见转告他们,并将11月25日商谈的共同协议一并转发,供其研究并据此转告各有关方面。

至此《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讨论结束,新政协的召开也已具备了共同的政治基础。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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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政协 马迭尔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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