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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政协搭建跨区域协商平台促“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017年01月09日 16:11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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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除跨区域创新的体制“围墙”

为了弄明白京津冀协同创新到底卡在哪,北京市政协对三地创新链条上的主管部门基本上挨个作了调研,单单是具体政策障碍就梳理出了一长串。

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难以在河北科技园区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评估和备案审批程序多、流程长,科技成果转化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协调配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只面向高新技术企业,未能涵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互认与共享落地效果不够好……

体制机制改革的不衔接,限制的是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抑制的是区域创新活力。

京津冀是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唯一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亮点在此,难点也在此。天津市政协副主席陈永川认为,三地在市场准入标准、安全管理与监督、检验检疫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增加了企业成本,妨碍了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

他说,现行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办法,也不利于激发各区域协同创新的积极性。而消除政策障碍的难点,恰恰就在于建立起一个合理的区域利益共享机制。他建议,探索区域利税改革分配试点,以此为突破口,协调区域税收利益,探索形成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为三地产业对接创造制度优势。

推进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抓手。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闫仲秋建议,以“4+N”地区(即河北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河北张承生态功能区、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若干个合作平台)为核心区域设立京津冀创新发展试验区,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牵头,三地共同参加的联合管理模式。

北京市政协在调研报告中还建议,强化京津冀一盘棋意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在试验区内实现决策、咨询与执行各层面功能的一体化,合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

“通过改革将各创新主体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纵向有中央部委参与的联合管理体系,横向有动态协商协调机制的区域创新体系。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为原则,寻求区域最大公约数。”调研报告建议。


编辑:杨岚

关键词:创新 京津冀 跨区域协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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