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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引争议 离婚“被负债”纠纷频发

2017年01月17日 09:55 | 作者:谷岳飞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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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负债”是因为你嫁了渣人?

30岁的王锦兰是福建泉州一家国企的财务人员。2016年5月将自己“被负债”的经历发到了微博上。这篇名为《婚姻有风险,领证需谨慎》的文章被疯狂转载,微博阅读量640余万。在文中,王锦兰说,只要24条没有被废除,你就有可能因为结婚而背上巨额债务。

“你不过是嫁了一个渣男而已。”

“你不就是想红吗?”

“找个律师好好打官司吧,不要惊吓大家了。”

网友反应不一,鼓励者、同情者有之,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所谓被负债只不过是遇人不淑而已,“被负债”与24条无关。

“一项司法政策不应该被‘绝望的主妇’的故事绑架。”一位作者在腾讯专栏上著文说:“被负债”是因为你嫁了渣人,而不是法律错了。

他在这篇文章中写道:“婚姻是自由的,人是要对自由承担后果的,就像投资办企业,招了一个不靠谱的经理人,只要不能证明存在恶意串通,就得为那些债务埋单。”

一位时评作者也刊文为“24条”辩护,他认为,错的不是“24条”,是不谨慎的放贷。说到底,避免借债误伤配偶,需要放贷机构谨慎,而不是简单地修改“24条”,更不可随意删除这条规定。

一位叫侯虹斌的作者则撰文认为,“被负债”是因为你嫁了渣人的这套逻辑是无耻者胜,是弱者输了之后还要踏上一万只脚的丛林法则,法律的作用正是防止丛林法则的蔓延。一旦法律不是用来保护受害者,而是保护强者,法律就失去了意义。

编辑:梁霄

关键词:婚姻法 司法 解释 离婚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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