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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老人“被死亡”9年 涉事户籍人员该如何担责?

2017年02月23日 18:10 | 作者:王煜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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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称老人曾分管过户籍工作

在沭阳县老干部局的离休干部名单中,88岁的冯维涛赫然在列。

冯维涛的小儿子冯伯花告诉记者,1940年,11岁的冯维涛与自己的老师一道,在沭阳县境内协助抗日力量的工作,1946年正式参军。新中国国成立后,冯维涛先后在公安、供销等系统担任领导职务,分管过多年户籍工作。

1982年,参加工作36年的冯维涛正式退休,并开始享受离休干部待遇。此后,沭阳县老干部局每年都会向其发放工资。最近两年,这一数字已经涨至每月7000元。

今年2月8日,因为要补办身份证,家住沭阳县颜集镇虞北村草庄组的冯维涛在家人陪同下,来到颜集派出所。负责此项工作的一名刘姓干事告诉他们,系统显示,冯维涛已于2008年7月份“去世”,户籍信息于2010年被注销。

第二天,冯伯花等人来到沭阳县城,通过沭阳县政务中心的系统进行查询,同样显示,冯维涛已经“死亡”将近9年。

冯伯花称,年事已高的冯维涛一下子“很受打击”,连续几天失眠。在多方追问事发原因后,冯维涛及家人始终未能获得警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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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维涛向沭阳县纪委写信反映情况,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答复。

编辑:梁霄

关键词:老人 涉事 户籍 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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