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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老人“被死亡”9年 涉事户籍人员该如何担责?

2017年02月23日 18:10 | 作者:王煜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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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退休金和户籍信息无关

冯伯花不解的是,既然户籍信息已被注销,多年来,冯维涛的离休工资始终还是正常发放,且医保报销也没有受到影响。对此,沭阳县老干部局负责工资发放的会计尤静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老干部局每年都会核对离休干部的名单,对其中已经去世者,将停止发工资。在操作上,通常采用走访的形式,要求“见到人”。

尤静称,老干部局对冯维涛的最近一次核查,是在2016年7月份。此外,2017年春节,还有专人对其发放了慰问品。“见到他本人和家人,我们认为继续发放工资没有问题。”尤静表示,是否发放工资,与户籍信息无关。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颜集镇虞北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今年2月9日,村委会向派出所证实,冯维涛“本人健在”。在这份证明中,附有虞北村党支部书记冯刚的签字,及“情况属实”的批示。

在证明自己“没死”后,颜集镇派出所恢复了冯维涛的户籍。记者多次联系经办此事的一名刘姓干事,对方坚称“已解决”,并拒绝透露其他信息。

多名宿迁及沭阳警界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当地警方即介入调查,初判因当班民警“失误”。目前,尚未得出具体结论,但“追责与调查在同步进行。”

■ 追问

户籍注销为何未通知家属?

律师称此类信息审核严格,家属申请,公安部门需审查复核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公安户籍信息注销方面的规定,因死亡原因办理户口注销,其情形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如被害、意外事故死亡等)和依法宣告死亡三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具体操作上,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等携带申报申请表,以及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窗口申请,窗口受理后,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注销。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此过程中,民警会进行材料审查,合格后录入被注销人员的信息:如对户内信息有变动的,则进行收缴原户口簿,打印变动后的户口簿内页,并在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注销印章。

南京一名社区户籍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从操作章程上来说,家属未申请,无相应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要注销尚在人世者的户籍信息,“可能性不大”。上述民警推测,极有可能的情况是,辖区内有死者姓名与冯维涛近似,在登记注销时,产生了误操作。

编辑:梁霄

关键词:老人 涉事 户籍 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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