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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懿宸:出台有关财税政策需“三思”而后行

2017年03月09日 21:47 | 作者:胡京春 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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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胡京春 照宁)“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涉及到机构投资者培育、上市公司发展及资本市场稳定等层面的问题,建议相关财税政策的出台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影响”,今年两会期间,当谈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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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文件,资管产品需要就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产品管理人。在张懿宸委员看来,这不仅不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及资本市场转型,还有可能对资本市场造成一定冲击,并影响资管行业的发展业态。

“资管行业与股票、债券市场、实际经济发展与资金融通紧密相连,其发展变化在金融市场具有传导扩散效应”,张懿宸委员表示,相关财税政策的出台既要考虑到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也必须考虑对资管行业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影响。希望财税部门更广泛,深入地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机构进行交流,寻求稳妥的政策实施方案;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做法,研究征收资本利得税、房产税,代替目前在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当前,股票、债券是标准化金融资产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而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仍不成熟,培育投资者,促进其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张懿宸委员建议,对投资标准化金融资产的资管产品实施统一的税收减免政策,并综合考虑个人直接进行证券投资与通过资管产品投资的税收公平问题,培育相应的机构投资者,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政策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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