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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机场航班起降遭无人机干扰 有人质疑处罚力度小

2017年05月16日 10:35 | 作者:傅晓羚 李晨赫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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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难:“黑飞”到底黑不黑

无人机扰航事件发生后,多地警方展开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追究,并相继发布关于加强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表示将追责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进入控制区的行为,并对相关线索进行悬赏。

离机场越近,飞机的运行高度越低,机身运行灵活性越差,我国各地机场多通过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的方式限制、禁止放飞无人机保证飞行的安全。依照相关法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每条跑道两端20公里、两侧10公里范围。

在飞行物管控方面,我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均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无人驾驶的其他升空物体;《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第十条也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为其单独划设隔离空域,明确水平范围、垂直范围和使用时段。

但这似乎无法管住“黑飞”的手。成都市公安局在5月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明确了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范围界定数值以及相关的11个片区,但此后成都市新津县(全域属净空区域)等地公安部门仍频繁接到群众有关“黑飞”事件的举报。双流机场也成为无人机扰航的重灾区。

有不少声音质疑,对于“黑飞”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类似事件屡禁不止。目前,公安部门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和拘留;今年1月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46条增加规定,对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等航空器、运动器材,或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者,处以5~15日的拘留。

事实上,就目前法规条例框架下看,一些“黑飞”是被“冤枉”的,该类飞行是合法的飞,并不“黑”。

根据民航局2013年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当无人机起飞重量超过7公斤,飞行超过相关距离范围,玩家须持证,并受无人机行业协会、空管局等有关部门监管。

但一些无人机无需取得证照即可上天。依照规定,在视距内(无人机驾驶员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7公斤以内),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可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这为热衷改装无人机的“黑飞驾驶员”提供了可乘之机。

编辑:梁霄

关键词:多地 机场 航班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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