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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以联动机制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7年06月01日 14:53 | 作者:王婧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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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王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管应时6月1日在北京表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针对此类犯罪进行的多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当日,最高法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管应时在谈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时作出上述表示。

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超10000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3700多件,依法判处了一大批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

管应时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熟人犯罪比例相对较高;二是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犯罪比例相对较高;三是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时间长。

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案件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多部门采取联动机制,先后在福建莆田、山东青岛、四川眉山等10余个中基层法院,牵头创建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反家庭暴力”等联动机制试点,与公安、检察、司法、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社会各部门共同保护儿童权益的联动机制。

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以山东青岛为例,当儿童有受到性侵害的潜在威胁时,医院和学校有强制报告义务。此外,有关提高青少年性保护意识、人身安全意识的内容也进入课堂。

在惩治力度方面,对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当日发布的“被告人李铁强奸案”中,李铁采用诱骗方法奸淫幼女14人26次,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李铁死刑。(完)


编辑:秦云

关键词:联动机制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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