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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加班”也是作风病

2019年06月03日 14:27 | 作者:铎印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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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加班我也加”,“领导不走我不走”,已成为现在某些人“约定俗成”的职场潜规则。机关、企业有时时间紧、任务重,职工加班是常事,但有种新的“形式主义加班”正成为不良风气在职场中蔓延,不仅员工有苦难言,也让职场的奋斗精神变了味。

这种“形式主义加班”通常是“灯光为领导而亮”。具体表现为:有的上班磨洋工,下班“奋力”赶工;有的因为领导工作日有各种会议安排,只有利用下班时间“挑灯夜战”,导致下级工作人员也被动加班;有的为了应付各种督查检查,抓紧下班时间准备迎检资料。更有的是,给领导看、给同事看的“形式主义加班”,营造的是加油、奋斗的假象,是在领导面前“怒刷存在感”的假象。

笔者认为,“形式主义加班”盛行的背后,主要是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在这套“形式主义加班”逻辑中,单位的干部职工干不干事,能不能干事,看的不是工作的实际效果,而是领导能不能看见。因为在一些扭曲了的职场文化中,只有领导看见了,工作才有意义,升职加薪才有希望。这种以领导个人态度而非实际工作成效为导向的加班,使得一些单位滋生投机取巧、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单位的发展而言无异于舍本逐末。

“形式主义加班”的作风病要狠刹,就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抓住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力戒形式主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纠正“四风”、转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目标考核、检查评比、选人用人、正向激励等机制,选拔使用干部要注重群众口碑,注重工作实绩,要树立不看苦劳、看功劳的导向,注重工作成效,注重工作质量与效率,莫以加班“论英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把形式主义加班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促进党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解决“白天不干晚上干”“上班不干下班干”的问题,刹住形式主义加班的歪风。

“形式主义加班”要不得。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认真落实自己肩上扛的责任,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踏实完成工作任务,在务实中求效率,以实干的奋斗精神去服务、去实现自我价值。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形式主义加班 作风 加班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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