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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台26条”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2020年04月18日 15:31 | 作者:曾天泰 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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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3日,厦门“惠台26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细则”紧紧围绕“同等待遇”,分为两大类型: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共26条。

记者注意到,“细则”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如围绕5G这一新型产业热点,“细则”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台企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大陆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台企还可同等参与大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

“细则”中,为台胞提供的同等待遇范围也更广,比如,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为两岸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以及两岸青年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多机遇。例如,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台湾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大陆高校同等申请享受各类资助政策;在大陆高校任教、就读的台湾教师和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申请公派留学资格等。

为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细则”不但公布了具体政策,还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申报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办理程序,并将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受理地点等一一列出。有不少措施还明确了办理时限,包括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

厦门市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将坚定不移地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充分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致力于对台先行先试,持续推进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把厦门打造成两岸同胞融合的温馨家园。(曾天泰 照宁)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厦门 惠台26条 正式 发布 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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