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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要强化有机衔接

2020年06月29日 10:55 | 作者:​苏光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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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发展规划衔接不到位、工作机制衔接不顺畅、扶持政策衔接不紧密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强化规划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路径。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系统梳理《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主要政策和重点任务,形成两者有机衔接的事项清单、主要任务、路径措施。二是研究出台衔接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及早出台《关于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指导意见》。各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三是选择部分区县开展衔接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级以上扶贫开发任务重点县中选择3~5个县开展有机衔接试点。

强化机制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一是统筹推进组织机构一体化。将脱贫攻坚经验总结完善推广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及早谋划2020年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整合,确保无缝对接。二是统筹推进工作队伍一体化。加强对脱贫攻坚帮扶干部振兴乡村能力的培训,使他们从帮扶干部迅速转变为乡村振兴的得力干将,并就地延长驻村时间。同时,选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派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成立乡村振兴产业技术指导组。三是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一体化。统筹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总结完善省、市、县领导定点包干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领导定点联系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四是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一体化。将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实行统一管理、实施、调度。将脱贫攻坚尚未完工的、需要继续推进、需要提档升级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接续实施。做好衔接承续,实现精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呼应、一张蓝图绘到底。五是统筹推进信息共享一体化。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平移到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形成纵向相连、横向相通的信息共享体系,避免重复建设。

强化政策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提供大力支持。一是优化延续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抓紧对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进行系统评估梳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接续的接续、该完善的完善、该强化的强化。将扶持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将日常性的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的民生政策。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转变为对乡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将兜底政策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危旧房改造政策并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协同推进乡村住房条件改善与人居环境提升。将针对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扩大到对所有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三是出台乡村振兴专项政策。制定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四个优先”政策。脱贫攻坚结束后,将原投入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和新整合的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确保各级财政对乡村振兴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行财政补助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酬的投入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土地出让金支持乡村振兴的分配导向,划定土地出让金支持乡村振兴的最低比例,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乡村振兴的比重。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制定市场化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发行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政府债券。

(作者系重庆市政协委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乡村 振兴 脱贫 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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