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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完成首票跨境电商出口试单

2020年07月02日 13:14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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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原  李宁馨)7月1日凌晨,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东疆海关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首票跨境电商出口“9710、9810”全模式业务试单在东疆完成。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将于7月1日增列“9710、9810”监管代码用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此次增列两个监管方式代码,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做了清晰界定和具体划分,并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出来,将给予跨境电商企业在简化申报、便利通关、出口退货等方面带来多项政策便利。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作为北方重要跨境电商海港口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始终全力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双向发展,已于6月完成天津市首单“1210”出口业务试单。此次跨境电商“9710、9810”出口业务试单成功,标志着东疆成为天津唯一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模式试通区域,具备完整的跨境电商业务通道。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跨境 电商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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