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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06月11日 07:12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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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建淼: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政府治理现代化,而且主要是指政府治理的现代化。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政府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

  法治政府是守法政府,能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它是权威政府,能打击犯罪、制裁违法,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它是受监督的政府,能接受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最终接受人民的监督;它是能够成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政府,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之中;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府。

  实现政府治理的法治化,建议从思想理论上厘清五大关系:法治与政治:讲法治就是讲政治;法治与民主:法治是民主的基础;法治与改革: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法治与效率:法治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法治与德治:德治代替不了法治。

  全国政协委员黄尔梅: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议

  我国行政诉讼法至今已经25年没有修改,亟须进行全面修订。行政诉讼法修改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行政审判体制问题。建议改变现行人民法院内设行政审判庭的体制,在省以下设立若干专门行政审判机构审理行政案件。

  理由是:

一、 司法实践中,由于人民法院在人财物等方面均受制于地方,且行政诉讼被告均为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判工作易受干扰。

二、 推行多年的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无法破解行政审判困局。被诉行政机关仍然可通过上一级机关间接对审判进行干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仍然会受到体制因素制约。

三、 推进包括专门行政法院在内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考虑到目前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建议在行政诉讼法修订中,不再规定“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要为下一步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机构设置留有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谢朝华:

  依法行政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就依法行政谈几点思考。

  第一方面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应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使执法者主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执法为民。建议公务员每半年对新公布的与自身有直接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在公务员考试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比重。三是对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的任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法律专业的同志。

  第二方面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应对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宣讲。二是领导干部要注意在社会治理中研究处罚目的和处罚手段的关系,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第三方面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一是注重案例宣传,便于社会对案例进行评价。二是在公布法律时,采取更严肃庄重的形式。

编辑:付鹏

关键词:依法执政 综合执法 规范权力 反腐败 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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