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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挂职副市长朱永扬聚众大吃大喝被立案查处

2014年06月19日 15:42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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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0. 关于“切实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观念和政治素质”整改情况:加强党章党纪教育,把强化党章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根本标准,列入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到杨善洲教育基地、老山、扎西等地开展革命理想教育,到插甸、孟连、绥江等地开展体验式培训,9万多名党员干部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了党章党纪学习培训。狠抓政治纪律,省委常委班子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七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做到“七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强化组织纪律建设,省委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作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主体的规定》,正在抓紧制定《关于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规定》。

  11. 关于“坚持紧密联系云南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省情认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组织开展10个专题调研,明确了今年全省深化改革的方向、重点,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要坚决啃掉思想解放不足、市场化不足、利益固化触动不足、发展条件不足、体制机制不足、进取精神不足6块硬骨头,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五个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注重多种方式评价,降低GDP增长速度在考评中所占分值,加大民生支出考核权重,并对加强约束惩戒、明确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12. 关于“认真总结正反面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整改情况: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凡属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重大人事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落实。严格执行省委常委会议议题年度计划,今年省委常委会议计划安排的66项重要决策,已列入年度议题计划。截至目前,共召开11次省委常委会议对51个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研究了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事项。对于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协商在前,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加强决策前的研究和论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省、州(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率达100%。将廉政风险防控从全省党政机关扩大到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在积极试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和党务公开配套制度。完善问责制配套规定,印发了《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把不认真调查研究、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作为问责的重点,对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一些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在决策中底数不清、把握不准,导致民办教师待遇难以推动、二级公路巨额债务没有着落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择优招聘在岗代课教师编制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州(市)继续做好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收尾工作;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偿还二级公路债务问题,多方筹措资金,顺利偿还了2012年和2013年的到期债务。

  四、 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3. 关于“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人岗相适,科学安排领导班子结构,对确实不能胜任的及时果断调整”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视野培养选拔优秀干部,既考虑经济发达地区干部、又考虑欠发达地区干部,既考虑州(市)干部、又考虑省直单位干部,既考虑党政机关干部、又考虑企事业单位干部,避免从少数地区、少数单位集中选拔干部,特别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特别关注长期在边疆、少数民族、艰苦地区默默奉献、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的培养使用。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一些省管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班子调整补充方案。拓宽干部实践锻炼的渠道,在巩固交流任职、挂职锻炼、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村常务书记、选调生等实践锻炼干部有效途径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干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和维护稳定的第一线经受锻炼。特别注重选派经历单一或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经受锻炼。重点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总队长、队长和常务书记。

  针对州市领导班子从省属机关、企业交流任职过多,部分州市、区县党政正职缺少必要的岗位经历等问题,省委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在选配州(市)党政正职时优先选拔具有地方基层、企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州(市)党政正职中要有1人担任过县(市、区)党政正职;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注重选配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有在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任职经历的干部担任县(市、区)委书记。目前全省16个州(市)班子党政正职中有14个州(市)达到了“有1人担任过县(市、区)党政正职”的规定要求。省委已明确,今后州(市)党政正职调整补充,都要从有县(市、区)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中择优选拔新任人选,近期拟调整补充的州(市)党政正职均担任过县(市、区)党政正职。省委组织部将严把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资格条件关,没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任职经历的,一般不作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近4年来,全省新任县(市、区)委书记中没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或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任职经历的只有2人。按干管权限,已要求各州(市)委严把新任县(市、区)长人选的资格条件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在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需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州(市)省管干部进行了认真分析,对能力欠缺、经验不足的提出了培养锻炼计划。

  14. 关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干部政策法规,对于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设置提拔干部年龄限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整改情况: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的相关规定,开展“三超”问题专项治理,尽快废止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土政策”,对违规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尽快消化,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已经全面开展自查工作,6月底前,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复查,争取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消化任务。对全省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分析,结合中央编办通知精神,将在今年开展一次针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直属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发区管理机构等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及编外人员使用情况的全面核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各地各单位清理设置干部任职年龄的政策文件,不得搞任职年龄“一刀切”,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稳妥消化产业督导组,对已配备的产业督导协调组组长、副组长正在消化。对个别州市将区县副职提为正处级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责成废止提高职级待遇的“土政策”。对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大量高配干部进行了调整消化,未消化前,不得新提拔干部。

  15. 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切实解决挂职、交流干部管理混乱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整改情况:改进和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省委组织部对个别交流干部偏多的州(市)班子,提出了调整方案。州(市)党政领导班子中交流任职干部过多的,将适时进行调整,适当补充配备本地干部。研究制定关于改进挂职干部管理的办法,清理各地各单位接收的挂职干部。今后,每个县(市、区)接收的处级挂职干部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国家重点扶贫县不得超过3名(不包括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各地各单位拟选派的处级挂职干部,须报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2014年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中关于“不得违反规定安排挂任助理职务”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不准安排干部低职高挂的通知》,对挂职干部的职务安排一律平挂或低挂。对个别地方党委、政府班子中挂职干部偏多的问题,已调整到规定的范围内。

  16. 关于“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做好民主推荐和沟通酝酿,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集体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七项基本资格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需破格提拔干部的,从严掌握、严格审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保证考察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做到考察程序不完备、考察对象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上会。加强和改进干部任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着力防止和纠正县(市、区)党政正职调整频繁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对州(市)委报来的县(市、区)委书记调整严格审核把关。近期州(市)委上报调整县(市、区)委书记的,凡任现职不满3年的,省委组织部都不同意调整。省委组织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州(市)委保持县(市、区)长队伍任期内相对稳定,在同一县(市、区)任县(市、区)长不满3年调整的,任免前需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省委组织部予以严格把关,今年以来未审批同意过。

  调整完善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提拔调整省管干部时,酝酿干部在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后进行。

  对公选中破格提拔的副厅级干部加大跟踪考察和管理监督力度,今后凡破格提拔担任厅级干部的,一律报中组部审批。

  17. 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认真落实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整改情况: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集中培训和轮训,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研究起草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修订省委组织部部内受理有关事项报告的操作规程,不放过任何疑点,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持续专项整治跑官要官、拉票等问题,狠刹跑官要官、为他人提拔调整说情打招呼之风,民主推荐干部时同步发放《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民意调查表》,考察谈话时注重听取有无拉票等违规行为的反映。今年初,普洱、临沧两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省委组织部派出换届纪律监督组,与两市处级干部签订承诺书,在民主推荐中发放民意调查表,在“两会”期间专门组织通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等典型案例,换届没有出现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991219;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云南省纪委,邮政编码:650228(信封请注明:对云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nsjw_xfs@yn.gov.cn。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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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昆明市挂职副市长朱永扬 聚众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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