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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014年09月04日 08:33 | 作者:张皎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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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皎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盈利组织。”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成绩喜人。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各地普遍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创新不够,实用性和利用率不高,制约着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因此,必须创新思路,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科学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我国的文化源远流长,地域、民族特色明显。应从各地实际出发,挖掘文化遗产,甚至是文化基因或元素,切实发挥乡土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离退休文化工作者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采取激励机制加以整合,让老祖宗留下的文化财富重新焕发活力,惠及广大百姓。这种整合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包括传统资源与现实需求的整合、文化产业与当地资源的整合、人才骨干与文化事业的整合,以及相关部门、团体的整合。这些整合必将释放出文化产品供给和文化设施建设的巨大合力,以公共财政的“小投入”带来文化事业繁荣的“大产出”。

  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公共文化服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由于体制原因缺乏统筹和整合,难以发挥综合效益。在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据有关部门介绍,由文化部牵头,宣传、编制、发改、财政、人社、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参加的协调组已经成立,其工作方案已获批准,关键要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或重复建设。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以奖代补,提高效率。目前,公共文化方面的财政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人均获得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比较有限。建议在积极完善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同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助、定向资助等方式,着力调动各级各类文化团体和骨干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效能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激励机制。通过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多渠道的社会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冠名、建立基金、捐款捐物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和人民群众评价为主要指标的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将群众满意度指标纳入政府监管体制,并与奖惩考核直接挂钩。

  创新载体,与时俱进。在全媒体时代,通讯和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宽带和移动电话的广泛普及,为人民群众分享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和一些边疆民族地区的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薄弱的现状,在继续大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同时,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在公共文化领域的应用。此外,要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高校、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招募选拔、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动员文化专业人才、文化志愿者和离退休文化工作者,开展针对城市低收入居民、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城市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增强基层文化活动的吸引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宣传部部长)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文化非盈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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