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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 温暖失独家庭

2015年07月20日 10:04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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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秦皇岛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孙海云:

  统筹解决失独家庭扶助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2013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计生特困家庭的经济扶持、养老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但《通知》下发一年半来,一些措施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老无所养,老难就医,送终无人”等问题依然存在。

  建议合理解决扶助资金问题。根据城乡的生活保障、生活支出等实际状况,重新平衡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应使农村不低于城镇;大幅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并按年龄段逐步提高;制定全国统一或根据东、中、西部划分的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救助标准,可采取与特别扶助金相同的分级负担方法;国家统一规定扶助金发放周期,明确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且需在该周期内发放完毕,避免拖延。

  妥善解决服务管理问题。明确服务机构,成立失独家庭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全国相对统一的扶助政策,并监督落实;明确服务人员,落实联系人制度,可从计生协会员或志愿者中招募专(兼)职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家中走访看望,及时帮助解决失独者力所不及的困难;帮助解决就医难题,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提供陪同就诊、免费体检、陪护补贴、临终关怀、丧葬代理等服务。为失独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时,由专门机构或联系人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者,每人每月增加一定数量的基础养老金。

  此外,政府应出资建立或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专门的养老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一个平和的养老环境。对合法收养孤儿的失独家庭予以政策上的特殊照顾,对收养未满18周岁孤儿的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扶助。

 

编辑:薛鑫

关键词:失独家庭 计划生育家庭 全国政协委员 民进中央 国家卫计委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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