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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药价也需同步放开医疗服务价格

2015年07月27日 09:13 | 来源:新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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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7月27日消息(晏珊)“医改核心就是价格机制的改革,放开药价也需同步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在近日举行的“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开启就医新时代”暨新华网中国公立医院改革主题宣传平台启动仪式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药政策室主任傅鸿鹏在发言中表示在“以药补医”机制未能破除、医院绩效和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未能突破之前,即使实施支付价改革,仍然存在着医生诱导需求、推高药价和费用的风险。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而对于放开药价,傅鸿鹏认为,这是一个契机,配套政策应同时跟进,如医疗价格这一块可同步改革。“我的观点是应该在放开药价的同时也要同步全面放开医疗服务的定价,同时配合支付制度的改革,比如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等,否则,单纯的放开药价不是一个好消息。”      

  据了解,在目前可参照的国际成熟模式中,基本上都是医院不开设门诊,全科医生不负责卖药,支付价针对社会药房实施。但在中国,支付价政策对象主要是医院,医院将如何与支付价博弈也存在诸多变数,管理难度增加是必然趋势。  

  傅鸿鹏认为,导致药价越招越高并不是因为市场机制引起的,而是因为扭曲的市场格局,因为医院要靠卖药来生存。但由于近年招标力度的加强,放开药价短时期也不会引起药价大幅上涨。

  他分析说,“除了最高零售价限制以外,还有招标定价的门槛,这道门槛已经把主要用药的价格都管起来了,因为这第二道门槛还在,对于竞争充分的药品药价短期内不会出现太大波动。但对于新药和进口专利药来说,招标是控不了价的。对此,政府限价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关口作用,但在取消最高限价三五年之后,随着新药越来越多,可能就有问题了。”   

  “解决‘看病贵’涉及到国家经济总实力和百姓就医需求总体平衡的问题。而在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制度体系里,一个国家应该规划出每年投入到医疗卫生上的比例,然后统筹资源的利用,这样才有利于合理界定并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傅鸿鹏说。 

编辑:赵彦

关键词:医改核心 价格机制的改革 放开药价 放开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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